四、專業成績報送
招生院校須于2012年4月1日至15日期間登錄我院網站(網站地址及登錄方式與申報校考相同),通過“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院校版)”的藝術成績報送子系統,將合格考生的相關信息上傳至我院,并將與上傳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信息打印件(必須通過系統打印)簽字蓋章后,寄傳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考生取得了多個專業(方向)校考合格資格,則需按這些專業(方向)分別報送該考生的合格成績。
對下列情況,我省對招生院校所報考生校考合格成績將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或考生)負責。一是考生未取得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資格;二是我省規定的只能按我省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三是未在我省參加2012年高考報名的考生。
五、其它有關事項
1.考試結束后,各考點須在2012年4月10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上報組考工作總結(含各設考院校報名情況、考試情況及考點組考情況)。
2.各招生院校在報送我省藝術類專業合格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時,將本校聯系方式一并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