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美術專業招生,除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經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批準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特殊專業外,術科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定點考試、定點評卷,術科考試成績在全省通用(不含單獨組織考試的院校或專業)。術科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領導,有關高校協助實施。
一、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的考生;
2.現役軍人需憑大軍區政治部出具的證明報考。
二、藝術院校招生高考報名時間、地點及收費標準
1.報名時間: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統一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日-10日,各市考生具體報名時間按《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粵招〔2011〕23號)規定執行。
2.報名地點: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點。
3.報考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三、全省統一考試術科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
1.全省音樂專業術科統一考試
(1)音樂術科統一考試內容:聲樂、鋼琴或器樂、視唱練耳和樂理,具體考試辦法按《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
(2)音樂術科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5日下午考樂理(筆試) ;2012年1月3日-15日進行各項面試。考試地點:音樂統考筆試由廣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音樂統考面試設在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音樂統考考生術科報考費繳納辦法另文通知)。
2.全省美術專業術科統一考試
(1)考試科目:色彩、素描、速寫。具體的考試辦法按《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術科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