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詳細部署了2012年高考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工作,對音樂統考專業主科舞蹈考試要求,細則中部署如下:
舞蹈考試要求:
1.形體條件好,身體素質和身高、五官、體形等條件具備學習舞蹈的要求。
2.通過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體現自身的柔韌性、穩定性和靈活性。
3.肢體語言表現力強,對選跳作品的風格、思想情感把握較為準確,作品技術與藝術等方面結合的較好。
4.選跳的作品編排合理,各種技巧動作的表現和風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難度。
5.選跳作品的動作熟練準確、節奏清晰、舞韻協和。
其他事宜詳見:《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