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詳細部署了2012年高考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工作,對音樂統考專業主科聲樂考試要求,細則中部署如下:
聲樂考試要求:
1.聲音條件
。1)音質純凈,聲帶閉合良好,聲音轉換靈活,音色變化自如,無發聲障礙和喉疾病變。
。2)聲音具有明暗、濃淡的可塑性,表現能力強。
(3)音域較寬。
。4)音量適中、歌唱性強。
2.歌唱方法正確,歌唱狀態良好,咬字吐字準確、清晰。聲音轉換靈活,音色變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現力,藝術處理恰當,整體表現效果好。
4.作品的藝術性較強,并具有一定難度。
其他事宜詳見:《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