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落實報名信息公示制度。報名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必須通過新聞媒體、官方網站、學校板報、宣傳欄等途徑公示本轄區所有考生的報名信息(姓名、高考報名號、考生類別、畢業學校等,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杜絕違規報考現象的發生。同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州)、縣(市、區)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舉報電話和通訊地址,對于學生、家長和媒體反映、舉報的違規報考現象應高度重視,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省教育考試院舉報電話為:027-68880280、68880349
(十一)報名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對各地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進行抽查。報名結束后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組織各縣(市、區)之間進行一次交叉檢查,發現問題應專題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一次報名資格審查檢查工作,并將檢查和抽查發現的問題通報全省。
(十二)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應按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將報名信息庫(含考生現場照相和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庫)和有本單位負責人簽名的《普通高考考點考生情況報表》、《普通高考新增考點申報表》、《考生姓名缺字登記表》、《少年班考生報名登記表》、《普通高考考生信息統計表》等上交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匯總審核,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于2012年3月2日前上交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
(十三)報名數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后,如有錯漏需更正,須寫出書面更正報告,縣(市、區)、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有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數據更正。
附件:(點此下載)
1.《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信息采集辦法說明》
2.《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3. 湖北省市(州)、縣(市、區)名稱及代碼表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