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推稱免試生
根據救育部 《 關于2004年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辦法 》中的有關規定,我院自2006年起停止接收推薦免試生。
錄取:
根據專業成績與離考文化課考試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情況綜合平衡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將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辦《 錄取名冊》后由我院招生辦公室寄發給被錄取的考生。
入學:
▲ 關于新生甄別與試讀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為甄別期.新生一年級為試讀期.在此期間我 院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裸、專業基礎課、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學籍,檔案退回原地區。
▲ 關于學費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院實行收費入學。凡2011年入學的新生均需交納學費.經物價部門批準,我院本科生各專業每生每年學費標準為: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8000元,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
華僑及港澳臺新生學費同內地學生.外國留學生每生每年學價標準:人民幣33000元。
注:本簡章公布后,如經國家批準我院的學費標準有調整.按新標準收學費。
▲ 關于留學生辦理居留保險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來華學習時問超過六個月的留學生需在入學報到時集中辦理中國平安保險.否則不予注冊.
▲ 關于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對于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我院設有獎、助、勤、貸,補等一系列資助政策,經濟困難學生可根據學院有關條例要求向學院提出申請,并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 獎學全的申請
我院獎學全分為:專業類獎學金.綜合類獎學金.資助類獎學金三大類共九項。
注:獎、助、勤、貸、補條例的詳細情況,可訪問中央音樂學院主頁-學生處查后相關內容.
▲ 關于入學后的樂器與演出服裝
考生被錄取后.除鋼琴、打擊樂器(小軍鼓除外)和豎琴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
學生參加各類藝術實踐活動,演出服裝均由學院統一規定標準,由學生自備.
▲ 關于住宿
家在北京市區五環內居住的新生,入學后一律走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