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 業課 初 試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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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主課 |
考試要求 |
專業基礎課 |
考試要求 | ||
音 樂 學 |
01西方音樂史 |
學術型: ⑴ 范圍:中世紀至20世紀初。 ⑵ 要求:掌握西方音樂史基本知識,理解歷史現象并有一定的邏輯解釋能力。 ⑶ 寫作命題論文。 |
音樂學綜合理論 五部分組成 |
a.音樂學概論; b.西方音樂史; c.中國音樂史; d.音樂美學原理; e.中國民族音樂概論。 |
1、必答 “音樂學概論”;2、任選其余四部分中的兩部分,但不得選擇屬于自己專業主課的部分。 (滿分150分,3小時) | |
02音樂美學 |
學術型: ⑴ 范圍:一般美學知識(基本觀念、概念、思潮、著名美學家及其作品);音樂美學基本知識(對象、范圍、方法、思潮、著名音樂美學家及其作品);中國音樂美學基本特征,著名觀點、流派、古代音樂美學文獻標注和今譯。 ⑵ 要求:具有美學學科的思辨能力、分析能力和表述能力。 ⑶ 寫作命題論文。 | |||||
03民族音樂學 |
學術型: ⑴ 范圍:基本掌握以漢民族為主的中國傳統音樂知識;熟悉中國傳統音樂中主要品種的音響;基本掌握民族音樂學的學科理論(歷史、觀念、方法等)。 ⑵ 要求:具有民族音樂感性知識及一定的分析能力和理論思維。“西安鼓樂” 研究方向須具備相應的理論知識。 ⑶ 寫作命題論文。 | |||||
04 中國古代音樂史 |
學術型: ⑴ 范圍:先秦至明清。 ⑵ 要求:掌握中國古代音樂史基本知識;以及代表性音樂作品的聽辨;理解歷史現象并有一定的邏輯分析及解釋能力。 ⑶ 寫作命題論文。 | |||||
05中國近現 代音樂史 |
學術型: ⑴ 范圍:明清至20世紀中期。 ⑵ 要求:掌握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基本知識,以及相關音樂作品分析、音樂音響主題聽辨;理解歷史現象并有一定的邏輯分析及解釋能力。 ⑶ 專題論文寫作。 | |||||
06音樂編輯學 |
學術型: ⑴ 范圍:了解和熟悉中國圖書編輯出版歷史;掌握中國近現代音樂發展脈絡和歷史事實;對編輯以及音樂編輯的基本職能有所認識和分析。 ⑵ 要求:具有跨學科認知、分析和研究能力。 ⑶ 寫作命題論文。 | |||||
07 音樂教育學 |
學術型: (1)范圍:掌握中外音樂教育史基本知識,了解國際著名音樂教育體系及基本教學方法;具有較好的音樂基礎理論功底及較高的演唱、演奏、舞蹈表演能力。 (2)要求:具有一定的音樂學、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較強的寫作研究、語言表達及課堂教學組織能力。 (3)寫作命題論文。 | |||||
08中國琴學 |
學術型: (1)范圍:中國琴學綜合理論。 (2)要求:掌握中國琴學的基本知識;具有一定的琴學理論基礎與研究能力。 (3) 具有高層次古琴演奏技術水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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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主課 (業務2) |
考試要求 |
專業基礎課 (業務1) |
考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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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09作曲 |
學術型、專業型: 體裁:弦樂四重奏或鋼琴曲寫作。 結構:奏鳴曲式結構以內。 |
作曲技術綜合理論及音樂史常識A(六部分組成) |
a.作曲:室內樂寫作; b.和聲:和聲寫作; c.復調:三部對位寫作; d.配器:根據鋼琴譜片段改編成雙管編制樂隊總譜; e.曲式:作品分析; f.中外音樂史常識 |
每位考生須答其中三部分;中外音樂史常識部分為必答;其余兩部分內容采取抽簽方式確定。(滿分150分,3小時) 注:回避主科方向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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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和聲 |
學術型: 傳統和聲(半音體系和聲、和聲模進、和聲外音的各種形式及各種關系轉調的分析或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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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復調 |
學術型: 三聲部、四聲部賦格,呈示部、展開部其中一部分的分析或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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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曲式 |
學術型: 大型曲式分析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和聲、復調等音樂要素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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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配器 |
學術型: 為指定內容配器或分析指定管弦樂作品或將指定總譜改編為縮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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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揮 |
14指揮 |
學術型、專業型: ⑴ 管弦樂方向:交響樂作品一首。相當于貝多芬《第一交響曲》第1、2樂章;莫扎特《弦樂小樂曲》(KV522)第1樂章程度。 ⑵ 民族管弦樂方向:民族管弦樂作品一首(抽考)。彭修文改編《月兒高》;饒余燕《驪山吟》;趙季平《心香》; 趙季平、魯日融《長安社火》;周煜國、雷光耀《趕街》;顧冠仁《駝鈴響叮當》。 (3)視譜指揮 |
作曲技術綜合理論及音樂史常識A(六部分組成) |
a.作曲:室內樂寫作; b.和聲:和聲寫作; c.復調:三部對位寫作; d.配器:根據鋼琴譜片段改編成雙管編制樂隊總譜; e.曲式:作品分析; f.中外音樂史常識 |
共答三部分。其中必答和聲、中外音樂史常識,其他科目任選其一。(滿分150分,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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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唱 練 耳 |
15視唱練耳 |
學術型: 視唱、聽寫及論文寫作 |
作曲技術綜合理論及音樂史常識B(六部分組成) |
a.作曲:為指定視唱配寫鋼琴伴奏; b.和聲:和聲寫作; c.復調:二部對位寫作; d.配器:根據鋼琴譜片段改編成雙管編制樂隊總譜; e.曲式:作品分析; f.中外音樂史常識 |
共答三部分。其中必答和聲、中外音樂史常識,其他科目任選其一。(滿分150分,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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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樂 表 演 |
16鋼琴演奏 |
學術型: ⑴練習曲兩首(其中必彈一首肖邦練習曲,除作品10之3、10之9、25之2); ⑵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賦格必彈須三聲部以上); ⑶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奏鳴曲曲式); ⑷自選樂曲一首,中外皆可; ⑸全部曲目演奏時間不超過25分鐘。 專業型: ⑴、⑵、⑶、⑷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⑸室內樂作品(鋼琴與其它樂器)或近現代鋼琴作品(中外不限)任選一首; ⑹全部曲目演奏時間不超過30分鐘; ⑺ 視奏。 |
中外音樂史 |
筆答 (滿分150分,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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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手風琴演奏 |
學術型: ⑴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或以上程度); ⑵自由低音手風琴原創多樂章作品一首(奏鳴曲或組曲); ⑶自選作品一首。 專業型: ⑴、⑵、⑶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⑷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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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雙排鍵電子琴 |
學術型: ⑴復調作品一首(三聲部以上); ⑵古典交響樂作品一首; ⑶自選樂曲一首; ⑷自創、自編音樂作品一首(交總譜)。 專業型: ⑴、⑵、⑶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⑷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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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管樂演奏 |
學術型: ⑴ 音階:24個大小調(抽考); ⑵, 練習曲:快慢各一首(技巧性1首、音樂性1首); ⑶大型協奏曲一首(含華彩)和奏鳴曲1首(兩個樂章,一快一慢),要求不同時代; 專業型: ⑴、⑵、⑶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⑷ 中小型獨奏曲一首(20世紀以后作品); ⑸ 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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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小提琴 |
學術型: ⑴演奏卡爾費勒小提琴音階一套(包括單音、雙音兩大部分); ⑵演奏帕格尼尼隨想曲一首; ⑶演奏協奏曲一首(一或二、三樂章,含華彩); ⑷巴赫無伴奏奏鳴曲與組曲,演奏一慢一快兩段。 專業型: ⑴、⑵、⑶、⑷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⑸ 中小型獨奏曲一首(20世紀以后作品); ⑹ 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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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大提琴 |
學術型: ⑴音階、琶音(四個八度);雙音:三、六、八度(三個八度); ⑵練習曲一首(從以下作品中選取)A.皮阿蒂12首隨想曲;M.布克尼克4首音樂會練習曲; ⑶巴赫六首無伴奏大提琴組曲中的前奏曲自選一首; ⑷奏鳴曲一首(從以下作品中選取)L.V. 貝多芬五首奏鳴曲;J. 勃拉姆斯Op.38(e小調);J.勃拉姆斯Op.99(F大調); ⑸協奏曲一首(自選兩個樂章,一快一慢)。 專業型: ⑴、⑵、⑶、⑷、⑸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⑹中小型獨奏曲一首(20世紀以后作品); ⑺ 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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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低音提琴 |
學術型: (1)音階、琶音(三個八度); (2)高級練習曲一首(從以下作品中自選)J.E.Storch 25首練習曲;F.Simandl 24練習曲; (3)無伴奏組曲中的一首舞曲(從以下兩首自選)J.S.Bach 六首無伴奏組曲; H.Fryba 無伴奏組曲; (4)完整奏鳴曲一首; (5)完整協奏曲一首。 專業型: ⑴、⑵、⑶、⑷、⑸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⑹ 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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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打擊樂演奏 |
學術型: ⑴ 小鼓:德蕾克留斯《十二首小鼓練習曲》(自選其中兩首); ⑵馬林巴:巴赫小提琴六首無伴奏奏鳴曲g小調第三組曲《恰空》;安倍圭子、艾瑞克-山穆(Eric Summat)、斯帝文(stevens)三位作曲家的馬林巴作品自選一首(四槌)。 專業型: ⑴、⑵項內容同以上學術型; ⑶定音鼓:獨奏、奏鳴曲或協奏曲一首;交響樂困難片段,可選莫扎特、貝多芬、柴科夫斯基、馬勒、勃拉姆斯作品; ⑷抽考:木琴、鐘琴、顫音琴; ⑸ 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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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 中國樂器演奏 |
學術型: ⑴ 技巧性和音樂性練習曲各一首; ⑵ 樂曲:傳統作品2首;不同風格的近現代作品2首。 專業型: ⑴、⑵同以上學術型; ⑶ 視奏(民族管弦樂隊作品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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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聲樂演唱 |
學術型美聲: ⑴外國歌劇詠嘆調三首; ⑵10—15分鐘的藝術歌曲(含一首中文作品); ⑶在以上(1)(2)中現場抽考其中二首; ⑷所有聲樂作品除中文外,須體現意、德、法三種語言;均須用原文原調演唱。 專業型美聲: ⑴、⑵、⑷同以上學術型; ⑶在以上(1)(2)中現場抽考其中四首; ⑸視唱。 學術型民族聲樂: ⑴中國歌劇作品一首; ⑵中國古詩詞作品一首(古典曲目或近現代創作曲目); ⑶中國傳統民歌或戲曲選段一首; ⑷中國現代創作作品或改編民歌一首; ⑸在以上(1)(2)(3)(4)所要求的演唱作品中現場抽考其中二首。 專業型民族聲樂: ⑴、⑵、⑶、⑷同以上學術型; ⑸在以上(1)(2)(3)(4)中現場抽考其中三首; ⑹視唱。 |
中外音樂史 |
筆答 (滿分150分,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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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樂 教 育 |
39聲樂教學與演唱 |
學術型: ⑴ 準備6首曲目,抽考其中四首; ⑵ 中外藝術歌曲二首(外國歌曲要求用原文演唱); ⑶ 中外歌劇詠嘆調二首(外國歌劇詠嘆調要求用原文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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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鋼琴教學與演奏 |
學術型: ⑴練習曲一首(肖邦或李斯特音樂會練習曲); ⑵復調作品一首(賦格須三聲部以上); ⑶古典奏鳴曲一首(快板樂章); ⑷自選樂曲一首(中外皆可)。 ⑸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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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手風琴教學與演奏 |
學術型: ⑴ 演奏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或以上程度); ⑵ 演奏自由低音手風琴原創多樂章作品一首(奏鳴曲或組曲); ⑶ 演奏自選作品一首。 ⑷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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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雙排鍵電子琴教學與演奏 |
學術型: ⑴演奏古典復調作品一首; ⑵演奏交響樂作品一首(古典或近現代作品); ⑶演奏自己創編的“交響樂作品”或“中國作品”一首。 ⑷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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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音樂表演方向(16—37)和音樂教育方向(38-42)的專業考試,
主考老師可根據考試現場情況與考生類別決定考生曲目數量與內容。
專業復試內容
一、中外音樂作品分析
本卷分A卷、B卷、C卷三種,按百分制記分。其中: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指揮專業方向考A卷(其中曲式與作品分析方向考室內樂寫作C卷)。
音樂學、視唱練耳、音樂表演及音樂教育方向考B卷。
二、外語考試
外語聽力和口語考試。
三、面試
綜合能力考察。其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指揮、音樂學、視唱練耳方向加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
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