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和黑龍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畢業后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定的體檢要求。 6、漢族考生比例只招收總名額的10%。 7、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五、招生名額:招收20名(漢族考生不超過2人)。 六、報名與考試 考試報名:專業考試報名和統考網上報名。 報考專業方向和導師詳見附件1。 考試科目(詳見附件2): 初試:1、專業主科;2、專業基礎科目;3、政治、外國語(英語、日語、俄語)。 復試:1、論文寫作;2、外語聽力、口語;3、口試。 專業科目考試要求參見《中國音樂學院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學術型、專業學位型)研究生簡章》附件。 注:我院不開設日語、俄語、和德語課程。 1.報名、考試的具體事宜請見下表: 2.政治、外語統考網上報名:填寫《報考201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網頁下載),憑此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主管部門”蓋章后有效)到所在地省級招辦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并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報名;在我院規定交報名材料期間將此表(根據表中要求貼照片、蓋章)交研究生處。 七、錄取 1.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2.考試科目達到合格標準。 3.不接受未報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忌炗唴f議書后,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八、入學 1.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2.在本院學習專業年限為三年。課程學習合格,學位作品、學位音樂會及學位論文通過,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文學碩士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九、其他 碩士生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翔路1號 郵政編碼:100101 中國音樂學院網址:www.ccmusic.edu.cn 研招辦網址:http://www.ccmusic.edu.cn/zzjg/xzbm/yjsc/yjszszx/ 研招辦電話(傳真):010—64887364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