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晚報訊 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政策性照顧加分政策出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統考總分的基礎上,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政策。
增加20分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被評為自治區級優秀學生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自治區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一年級在自治區中學生體協注冊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參加自治區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單項前6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并經自治區教育廳按照《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體育競賽優勝者高考降分錄取資格暫行規定〉的通知》認定后的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受到全國、自治區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參加技能考核獲“優秀”等的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的各類別(采礦類(實踐青年)除外)考生。
降低20分投檔
烈士子女,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增加10分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應屆高中教育階段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獲得自治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者;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
降低10分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另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和中學用朝鮮語授課的朝鮮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班,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漢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班,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累計政策性 照顧分不得超過30分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形,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分累計,累計后的政策性照顧分不得超過30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以外的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形,不可累計政策性照顧分,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政策性照顧分,最高的一項政策性照顧分值不得超過20分。所有享受政策性照顧分數的考生報考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時,文化課累計照顧分數不得超過10分。(艷國 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