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1.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肖邦、李斯特、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德彪西等)
2.復調作品一首
3.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等的作品)
4.浪漫時期作品一首(如肖邦、李斯特、舒曼、勃拉姆斯等的作品)
注:考試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所有考試曲目必須背譜演奏。對不符合考試要求者,主考教師有權終止其演奏。主考教師將保留在考試中根據曲目情況而抽選作品片段的權利。
弦樂:
小學:
1.練習曲《沃爾法特練習曲》程度以上,
2.《賽茨學生協奏曲》程度以上第一樂章
初中:
1.同名大小調三個八度音階和七組琶音
2.練習曲《開賽練習曲》程度以上
3.一首樂曲《羅德協奏曲》程度以上第一樂章
高中:
1.同名大小調三個八度音階和七組琶音
2.練習曲《克萊采爾練習曲》
3.樂曲中型或中型以上協奏曲第一樂章
作曲:
初中:
歌曲(單旋律)與旋律寫作
歌曲寫作(附鋼琴伴奏)
高中:
鋼琴小品寫作
均需考:
1、面試(民歌或戲曲演唱、即興演奏和回答問題)
2、鋼琴演奏(a.初中—相當于車爾尼849程度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以及中外樂曲各一首;b.高中—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以及中外樂曲各一首)
管樂:
小學:
1.1升降音階
2.小型樂曲
3.簡易練習曲
中學:
1.2升降音階
2.中級樂曲
3.中級練習曲
民樂:
小學:
1.1升降音階
2.小型樂曲
3.簡易練習曲
中學:
1.2升降音階
2.中級樂曲
3.中級練習曲
大提琴:
小學:
程度不限,但要考學生條件,比如手的情況,耳朵聽力等
初中:
1.三個八度音階
2.里丁格a小調奏鳴曲
3.賽茨第五協奏曲
高中:
1.四個八度音階
2.巴赫c小調協奏曲
3.萬蒂尼G大調、F大調奏鳴曲
低音提琴:
初中:
1.兩個八度以內的音階、琶音
2.一首練習曲(相當于西曼道爾基礎教程)
3.樂曲一首(程度不限)
高中:
1.兩個八度以上含兩個八度音階、琶音
2.二首練習曲(相當于赫拉具86首練習曲)
3.一首樂曲(相當于卡比契F大調協奏曲第一樂章)
豎琴:
小學:
1.有豎琴初步演奏技能: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樂曲一首
初中:
1.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相當于博克薩旋律和回旋曲程度的不同風格樂曲兩首
高中:
1.音階,大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相當于那德曼進階奏鳴曲(Naderman Progressive Sonata)程度的不同風格樂曲兩首
基本樂理:
小學:
1.模打節奏
2.模唱和弦
3.聽辨和弦異同
4.聽辨旋律異同
小五:
1.模打節奏,
2.模唱旋律,
3.模唱音程和弦,
4.視唱無升降旋律.
初一:
1.聽音跟唱
2.模打節奏
3.模唱旋律
4.視唱無升降旋律
初二:
1.一升降視唱
2.唱一升降音階
3.模唱音程和弦
4.聽寫程度同視唱;樂理
高一:
1.三升降視唱
2.唱三升降音階
3.模唱音程和弦
4.聽寫程度同視唱;樂理
文化課:參照2010年國內學生招生簡章內的考試要求,報名表等可上網下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