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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專業名稱及方向 |
計劃 |
招考方式及計劃分配 | |
音 樂 表 演 |
聲樂 招:美聲、民族、通俗 |
30 |
自主招生20,單考單招4,統招6(陜西2) |
中國樂器 招:二胡、琵琶、阮、古箏、揚琴、笛子、笙、嗩吶、打擊樂等 |
25 |
自主招生18,統招5(廣東2,陜西2) | |
管弦樂器 招:小提琴、大提琴、長笛、打擊樂、其它西洋樂器 |
10 |
自主招生6,單考單招2,統招2(廣東1) | |
鍵盤樂器 招:鋼琴、雙排鍵、鋼琴調律 |
20 |
自主招生15,單考單招4,統招3(廣東1) | |
流行音樂表演與制作 招:電吉它、貝司、鼓、薩克斯、鍵盤等 |
15 |
自主招生10,單考單招2,統招3(廣東2) | |
音樂舞蹈 |
25 |
自主招生22,單考單招3 |
表中說明:
1、表中各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歷高職(專科);
2、以上計劃以省教育廳審批公布為準。
二、招考方式說明
2010年我院的招考方式有:
1、自主招生
我院是經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批準的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試點高校之一。經批準2010年我院音樂表演等專業安排自主招生計劃。所謂自主招生,即專業和文化均由我院自主命題、自主考試,根據有關規定提前錄取。自主招生對象為省內普高生或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的中職生。自主招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歷史、英語。
2、單考單招
“單考單招”是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一項高職院校的入學專業考試,分17大類,分別由省教育考試院指定設在不同的高職院校的考點組織招考。受教育考試院委托,2010年表演藝術(演藝)、舞蹈表演、音樂表演等三個舞臺表演藝術類的專業考點設在我院,由我院組織招考。考生經單考單招取得專業成績后,按規定參加全省文化統考。我院根據專業參加單考單招批次藝術類和電子電工類錄取。
3、藝術類省統招
報考我院音樂表演考生均須按規定分別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2010年全省音樂類統考,省藝術類各專業統考點及考試日期、辦法詳見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外省考生參加各省組織的相應專業統考。考生參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后,專業和文化成績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總分,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各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填報相應的院校。我院表演類專業參加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第三批錄取,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規定的藝術類高職高專批次錄取。
4、文、理科統招
考生按規定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通用技術、英語聽力及文化統考后,根據分數情況填報相應的院校。我院文理科各專業均參加我省文理科第三批錄取,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規定的文理科高職高專批次錄取。
三、專業介紹及專業考試內容
音樂表演專業
本專業為專業文藝團體、群眾文化單位及社會企事業單位培養從事音樂表演及音樂普及教育活動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我院自主招生專業考試內容:
(1)聲樂、器樂方向:
聲樂方向:①專業測試:演唱自選歌曲一至兩首;
②視唱練耳:a、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組、和聲音程與和弦模唱)b、音程、和弦構唱 c、旋律、節奏模唱 d、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各調的線譜視唱或簡譜視唱);
③語言測試:朗誦詩歌或散文(片段)。
鍵盤及器樂方向:①專業測試:演奏自選樂曲一至兩首;
②視唱練耳:內容同上。
(2)音樂舞蹈方向
①演唱自選歌曲一首;
②自選舞蹈或形體動作表演;
③語言測試:朗誦詩歌或散文(片段)
④視唱練耳:內容與聲樂專業基本相同。
四、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并符合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或高職(單考單招)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報考藝術類專業要求:具備一定的藝術專業基礎,身心健康(無缺陷、無色弱;報考表演專業者雙眼矯正視力在4.8以上)。其中表演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
3、報考我院音樂類專業自主招生的基本條件:已辦理2010年普通高校報名手續,且參加省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或近三年在縣(含)級以上文藝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或在社會藝術考級(音樂、舞蹈)取得五級(含)以上,或有藝術學校專業成績優良證明材料。
五、錄取及學費標準
報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參加我院單獨自行組織的文化和專業考試后,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占30%計入總成績,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后的考生須簽訂誠信協議,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其它院校不再錄取;其他考生按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學費及獎助政策:2009學年學費按不同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非藝術生)、7800元(藝術生)。上級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根據我院《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學年均能獲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學院獎學金、6000元的國家獎學金、1500元的省政府獎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和其它助學政策。
六、報名及專業考試時間、地點
1、報考省高職單考單招的考生持2010年高考報名證、身份證復印件于
2、報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持2010年高考報名證、有關證書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需查驗原件),于4月1-9日到我院報名,10—11日專業和文化考試;
3、其他參加全省統考的考生,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
七、其它
1、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2、錄取的新生(除杭州市戶口者外)可隨遷戶籍關系,農村戶口辦理“農轉非”學生戶口。
3、考生報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報考器樂(除鋼琴外)演奏專業的考生樂器自備。
4、加分條件按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考生必須交驗相關有效證件原件)。
本院鄭重承諾:在招考錄取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招生章程執行,實行陽光招生,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投訴舉報電話:0571-87150194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小蝌蚪音樂學習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