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所要求的資格;熱愛所學專業,有一定的專業基礎,均可以報名。
招生專業、范圍及人數
專 業 |
層 次 |
科類 |
預計招生人數 |
招生范圍 |
音樂學 |
本 科 |
文史 |
50 |
吉林、山東、河北、湖南 |
音樂表演 |
本 科 |
文史 |
30 |
專業考試時間、地點
省份 |
考試專業 |
報 名 時 間 |
報 名 地 點 |
考 試 時 間 |
考 試 地 點 |
吉林 |
音樂學 |
2010年1月11日 |
通化師范學院 |
2010年1月12日 |
通化師范學院 |
音樂表演 |
2010年1月8-9日 |
長春藝術實驗中學 |
2010年1月10日 |
長春藝術實驗中學 | |
山東 |
音樂學 |
2010年2月22-23日 |
濰坊市招生辦 |
2010年2月24日 |
濰坊市招生辦 |
音樂表演 | |||||
河北 |
音樂學 |
2010年2月3-4日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2010年2月6日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音樂表演 | |||||
湖南 |
音樂學 |
2010年2月21-22日 |
長沙師范專科學校 |
2010年2月23日 |
長沙師范專科學校 |
音樂表演 |
注:考試報名資格和攜帶證件按各省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要求執行。
專業考試科目(高校招生信息網:www.eduzsw.com)
1.音樂學、音樂表演:
(1)吉林省考生
①聲樂(滿分100分) 考生須準備三首歌曲,其中自選一首,另外二首歌曲抽簽一首應試。
②器樂(滿分100分) 包括鋼琴、手風琴及各類管弦樂、民族樂器(架子鼓、電子琴等電
聲樂器和吉他不作為器樂類加試種類)。鋼琴、手風琴須準備一首練習曲和二首樂曲,其中練習曲為必考曲目,二首樂曲抽簽一首應試;管弦樂、民族樂器須準備三首樂曲,其中自選一首必考曲目,另外二首樂曲抽簽一首應試。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考生自備器樂。
③視唱練耳(滿分100分,其中視唱40分、練耳60分) 視唱抽簽應試,練耳為筆試。
(2)外省考生
考試科目分為:聲樂、器樂、舞蹈、視唱,視唱為必考科目,其它分為主項和副項。
主項:聲樂、器樂任選一項應試。
副項:主項和必考科目外任選一項應試。
分數:主項、副項、必考科目分值按7:2:1折算,總分滿分300分。
文化課考試
凡專業考試合格者,由我校或吉林省招生辦發給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持該證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報名(應屆高中生到所在學校報名),或按當地要求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化課統一考試。
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對取得我校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證并達到各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錄取按文化課成績的30%與專業課成績的70%加和,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后,優先錄取。
學費標準
音樂學:6200元/年;音樂表演:8000元/年
聯系方式
招生辦電話:0435-3209788;傳真:0435-3209850 網址: thnu.edu.cn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號 學校代碼:10202 郵編:134002
監督舉報電話:0435-3208012(紀檢委)
通化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