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線訊 (記者 孔愛)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安排在2011年3月11日-3月18日,全省考生按設區市分批集中參加專業考試。
據了解,各市考生考試批次(時間)安排,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市考生報名數排定,于2011年3月3日前在浙江教育考試網及市、縣(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同時公布。專業考試考點待定。
考生須憑《藝術專業報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考試日的前一天到考點報到領取《準考證》,并了解考試編組情況及有關注意事項。專業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于3月底前在網站上統一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打印。對專業考試成績有異疑的考生可向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原則上限查一門,申請時間安排在2011年4月5日-10日。
據悉,本次考試科目及內容分別是:《視唱聽音》A、B兩個部分(視唱和模唱)考試;《聲樂》獨唱自選歌曲1-2首,總時間不超過3分鐘,考生自備樂譜,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每組考生在考前半小時進行合伴奏一次);《器樂(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
·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在我省設點組織專業校考的通知
· 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簡章
· 關于做好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