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大學生的文化藝術修養,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我校大學生藝術團的建設,推動我校藝術教育和文化活動的開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規定,我校2011年繼續面向江蘇省招收音樂類藝術特長生。
一、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良好、學習成績良好、身體健康,符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特長生招收規定的江蘇考生。
2、招收項目:
(1)器樂類:西洋樂類不招收鋼琴,民樂類不招收古箏;
(2)聲樂類:以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為主;
(3)舞蹈類: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
二、報考辦法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24時
2、報名方式: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
3、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錄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http://bkzs.njnu.edu.cn/manage/reg.aspx)按照要求填寫、提交信息,報名成功后,請打印相關報名表并簽字確認,并于考試報到當天帶至我校。
(2)郵寄初審材料。凡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向我校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請于2011年1月5日(以郵戳為準)前寄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郵編:210097)。申請材料恕不退回。申請材料包括:
①《南京師范大學藝術特長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相關欄目須由中學填寫意見、由校長親筆簽名并加蓋中學校級公章);
、谏矸葑C、等級證書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其他證明自己的特長和優勢的有關材料;
(3)材料確認。申請材料提交后,我校將對申請對象進行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確定取得測試資格的學生名單。
4、以上材料經審查合格者,必須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的專項測試。
三、專項測試
1、報到時間:另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報到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專項測試報名表》(由網報系統生成)、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
2、報到地點: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3、測試時間:另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網。
4、測試地點:南京師范大學 (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隨園校區)。
5、測試說明:測試不分初復試。樂器、伴奏、服裝、道具一律自備。
6、測試內容:
器樂和聲樂類:考生需報兩首曲目。器樂和聲樂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表演樂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時5分鐘。
基本功測試:聲樂類考視唱,器樂類考視奏。視奏一般為五線譜,聲樂視唱、民樂視奏中考生可選擇簡譜。
舞蹈類:考生需準備兩個不同風格的節目,現場自選一個表演。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加演另一個節目的全部或者片段,表演限時5分鐘。
7、成績通知:測試結束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測試成績、招收項目及人數等情況確定可以報考我校的合格人選,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后將測試合格人選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和公示。測試結果將于2011年3月前按考生的登記地址寄達考生。
四、文化考試
考生必須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文化科目考試方案及計分辦法均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文件規定執行。
五、錄取方案
取得我校專項測試合格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屆時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布)且公辦本科普通類批次平行志愿 A院校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志愿填報指定的招收專業的藝術特長生,我校將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關于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關政策和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六、其他說明
(一)本簡章如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則以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準。
(二)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單請于2011年6月26日前報至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郵編:210097),2011年6月29日前將考生志愿表報給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自然成為學校大學生藝術團成員,除正常參加所錄取專業的學習外,還須參加我校藝術教育中心安排組織的訓練、演出和參賽等活動。
(四)校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5)83720759、83598534
校藝術教育中心電話:(025)85891211,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
附件一:南京師范大學藝術特長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南京師范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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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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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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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近期照 (二寸彩色)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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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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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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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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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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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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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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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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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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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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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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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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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靈 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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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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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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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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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何種處分、有何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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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稱 謂 |
姓 名 |
聯系地址(郵編)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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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學 推 薦 意 見 |
校長簽名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1.此表復印無效;2.填寫內容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特別是“考生號、高考考籍號、身份證號”應填寫準確無誤,器樂項目要注明樂器名稱(聲樂、舞蹈項目不填);3.中學意見應如實反映該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的具體情況;4.本表連同其身份證、等級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應在規定期限內寄送到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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