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設計專業
一、專業介紹
藝術設計專業包含展示設計、公共藝術2個專業方向。
1.藝術設計專業(展示設計方向)
培養具有人文與科學基本素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藝術設計和市場運作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藝術設計相關機構從事設計、開發和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并為碩士研究生 教育提供優質生源。重視學科多專業、多領域的交叉和滲透;注重藝術、人文、經濟、技術結合,把握學科前沿,注重扎實的造型能力、專業基礎理論、較全面的文化修養和較強的設計協調和組織能力的培養。注重教學與科研、教學與設計實踐的結合
主要專業課程有:中國工藝美術史、西方現代藝術史、設計概論、素描、色彩、設計軟件基礎、視覺傳達設計系列課程(裝飾藝術、字體設計、圖形設計、攝影、版式設計、CI設計、印刷工藝、廣告創意設計)、展示空間設計系列課程(制圖學、視覺傳達與展示、展示空間基礎、展示模型設計與制作、展示專題設計1、展示專題設計2、博物館策劃與設計)。
2.藝術設計專業(公共藝術方向)
培養從事公共空間領域的藝術創作和設計、教學和研究的高級專門人才。本專業集公共性、沿用性和藝術性為一體,依托多學科多領域的交叉與互補優勢,把握公共藝術的現狀及發展前沿,注重系統的專業理論、較強的藝術實踐能力和市場應對能力的培養。學生主要學習和掌握公共藝術設計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培養具有扎實的藝術造型能力、設計能力,并且系統的掌握公共藝術專業理論和專業造型技法,能夠熟練運用藝術創作手法為城市空間設計公共藝術作品。其特點是強化學生動手能力的訓練,突出藝術創作在公共空間中的運用,培養適應公共藝術設計行業發展需要的藝術人才。
主要專業課程有:中國傳統造型藝術、陶瓷藝術設計、素描、色彩、壁畫設計、設計表現(公藝)、藝術家居設計、景觀雕塑設計、城市公共設施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系列課程(裝飾藝術、基礎造型、字體設計、圖形設計、攝影、版面設計、CI設計、印刷工藝、廣告創意設計),環境景觀設計系列課程(景觀設計與制圖、建筑裝飾構造與材料、公共建筑設計、城市景觀設計、小區景觀設計、園林設計)。
二、招生計劃
藝術設計專業招生計劃40人。分省招生計劃如下:
計劃數 湖北 河南 山東 湖南
40 16 8 8 8
三、招生層次、類別及科類
本科、藝術類,文理兼招
四、報名條件
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報名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
2.參加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并取得省級統考合格證。
五、報名辦法
我校在武漢大學設置報名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考生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10日-11日8:00-17:00。
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報考證及合格證、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填寫好的《武漢大學藝術設計專業報名登記表》。《武漢大學藝術設計專業報名登記表》可在武漢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www.aoff.whu.edu.cn)下載,填寫后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六、專業考試
1.專業考試地點及時間
我校只在武漢大學校內設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考場,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時間如下:
生源省份 考試時間
湖北 2010年3月13日 9:00-11:30
河南、山東、湖南 2010年3月13日14:30-17:00
2.專業考試科目
設計基礎,滿分200分,時長150分鐘。
七、合格證的發放
根據考生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分省發放專業合格證。
八、錄取辦法
取得我校校考專業合格證的考生還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我校將在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70%以上、且不低于當地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省級統考成績+校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有關說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2010年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2.根據教育部及《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按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藝術設計專業)錄取的學生進校后只能在本專業就讀,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3.表演專業器樂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學生進校后須與武漢大學團委簽訂協議,參加大學生藝術團活動。
監督機制
武漢大學監察部全程參與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7-68752637。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八一路299號
郵政編碼:430072
招生辦公室: 027-68754231、68752150(傳真)
新聞與傳播學院: 027-68752685
藝術學系: 027-68752380、68752387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小蝌蚪音樂學習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