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者,持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到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七、成績公布及專業合格證發放
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生成績在我校招生網站(http://xsc.gznc.edu.cn)上公布,考生憑考生號或身份證號自行查詢。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由我校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八、文化課考試
凡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可憑專業合格證到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統考。
九、收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專業報名考試費按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
十、錄取原則
1. 貴州民族學院
本科:根據考生志愿,達到當地最低文化控制線,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學、藝術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舞蹈學、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專業,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專業成績總分為300分。
高職(專科):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當地省區劃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2. 貴州民族學院人文科技學院(獨立學院)
根據考生志愿,美術學、藝術設計、動畫、藝術設計(民族旅游產品設計方向)、音樂學: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所劃定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畢業待遇
貴州民族學院: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貴州民族學院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貴州民族學院人文科技學院(獨立學院):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學院人文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貴州民族學院人文科技學院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畢業生根據國家就業政策推薦就業。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費、住宿費一律自理。
2. 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外),繪畫用具(除紙張考試卷外)一律自備。
十三、聯系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貴州民族學院招生辦:0851-3610412 3610441(傳真)
聯系人:龍 堯 歐陽章領
網址:http://xsc.gznc.edu.cn
E-Mail: xzxsc@mail.gznc.edu.cn
貴州民族學院音樂舞蹈學院:0851-3610175 3612799(傳真)
貴州民族學院美術學院:0851-3611407 3613799(傳真)
貴州民族學院文學與傳播學院:0851-3610255 3613465
貴州民族學院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院:0851-3610365
貴州民族學院旅游學院:0851-3610275 3610276 3610303
貴州民族學院人文科技學院:08581-3613335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小蝌蚪音樂學習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