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昨日出臺,與往年不同,今年我省藝術類招生首次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文科或理科編制并公布,錄取時按文科或理科分別投檔錄取。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后,本科提前批實行“平行投檔、一檔多投、院校預錄、考生確認”的投檔與錄取辦法。
本報訊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昨日出臺,與往年不同,今年我省藝術類招生首次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文科或理科編制并公布,錄取時按文科或理科分別投檔錄取。本科提前批在省級專業統考合格的生源中,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全部投檔;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按招生計劃的1∶1投檔。
新規1:錄取時按文理分別投檔
所有藝術類考生均要參加省高招辦統一組織的“省級專業統考”,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的報名時間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規定自行規定并向社會公布。由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與錄取模式改革,藝術類來源計劃須分文科或理科編制并公布,錄取時按文科或理科分別投檔錄取。專業由院校組織考試的合格生源與計劃比原則上應按照4∶1的比例安排。
參加省級專業統考者,各專業類別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委會按招生計劃數的適當比例劃定并統一向社會公布。
參加校考者,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院校按報考上線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此外,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本科專業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院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委會按我省藝術類文、理本、專科招生計劃的適當比例分批劃定。
新規2:報考不同類別有不同要求
根據規定,填報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其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以上,且必須獲得所填報院校專業的校考合格證書(承認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除外)。本科批或高職(專科)批院校按照省級專業統考類別分類進行招生。
填報本科批或高職(專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應有相應專業類別的省級統考成績。其中,考生填報常規志愿時,其文考成績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都必須達到相應的省定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填報征求志愿時,其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必須達到省定本科或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文考成績須在應不低于的省定本科或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同時,考生填報的常規志愿或征求志愿中所有院校的專業志愿必須為同一個專業類別;如考生填報的其余欄目志愿中有與A欄目院校第一專業志愿的專業類別不一致的,則為無效志愿。
考生如填報以校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本科批院校專業,不但文考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均必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而且還必須獲得所填報院校的校考合格證書。
此外,藝術類考生如文考成績在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外的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未達到省定專業錄取控制線或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書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再選擇填報相應批次的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專業)志愿。
新規3:本科提前批可一檔多投
投檔錄取時,藝術類專業設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等三個批次。與往年不同的是,本科提前批只設常規志愿,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
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后,本科提前批實行“平行投檔、一檔多投、院校預錄、考生確認”的投檔與錄取辦法。
即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省高招辦即向考生所填報的院校投放電子檔案,由各招生院校按錄取規則進行審錄,并提出擬錄取名單,經省高招辦審核通過后轉為預錄取名單;預錄取名單通過福建高招網站向考生公布,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后轉為正式錄取(如同時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只能選擇并確認一所)。如考生未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有效確認,則由錄取系統按照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確定一所院校作為考生的正式錄取院校。
新規4:總分相同看單科排位次
據了解,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攝影類、書法類、藝術教育類、音樂(南音方向)類等11個專業類別的考生,分別按本、專科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文科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排序后,再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從A院校到E院校的欄目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欄目志愿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新規5:征求志愿未完計劃可降20分錄取
這里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實行“平行志愿”后,各批常規志愿與征求志愿均只實行一輪投檔。常規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統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結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經批準,文考成績可在線下20分以內,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求志愿時有填報該所院校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