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25號文件)和我院的專業特點及選拔優秀人才的需要,特制定以下規定。
1、復試科目為面試100分。
2、面試考試由考試小組集體評分。分三個考試小組進行,即音樂學(含音樂學系、音樂教育系、藝術管理系)、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荚囆〗M成員由系主任和有關碩士生導師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
3、面試中考試小組成員各自給分,面試的評分方式為優、良、及格和不及格四個檔次:優為86分-95分之間;良為76-85分之間;及格為60分-75分之間;60分以下為不合格。面試成績的計算方式為:導師的分數比例占50%;其余評分成員的平均分占50%(面試的主考教師人數,除導師外,如果超過5人(含5人),要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交由研究生招生辦根據考試小組所給分數的平均分計算成績。
4、如果導師因假不能參加,按照其他評委的平均分計算,超過5人(含5人),要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
5、復試分數上必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錄取。
中國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