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繁榮和發展我國文化事業,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開展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5]34號)文件精神,中央音樂學院2010年向全國招收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50名。藝術碩士(音樂)專業學位涵蓋我院聲歌系、管弦系、民樂系、鋼琴系和指揮系等音樂表演所有方向,以及作曲方向、電子音樂作曲方向和視唱練耳方向。
一、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并取得學歷證書,具有藝術創作實踐經驗;或者2004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結業、大學?飘厴I并取得學歷證書,有5年以上藝術創作實踐經驗并獲得過省部級以上創作或表演獎勵者。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分資格考試全國聯考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一)全國聯考報名
全國聯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7月。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所轄考區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和網址后,于2009年7月初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向社會公布。報考者在網報規定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照程序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可在北京市學位辦公室指定地點考試,也可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區學位辦公室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全國聯考網報的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報考者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須認真閱讀報名條件,確定自己符合報考資格。
2.在《資格審查表》中的“報考學位種類”欄填寫“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在“報考專業或領域”欄填寫“音樂學”;“專業方向”填寫“鋼琴”或“二胡”等(見附件一)。專業學位代碼550100。
(二)專業考試報名
專業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7月—9月,屆時請登陸 yjs.ccom.edu.cn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報考,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科目、方式、時間、地點
(一)考試科目: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含藝術學基礎知識、英語)、政治、專業主科及專業基礎科目。
1.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實行全國聯考,為閉卷筆試。考試的組織工作由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復習參考書為全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2008年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及指南》和《藝術學基礎知識》(王次炤主編),由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各地新華書店、專業書店有售,也可以向出版社郵購,聯系電話:010-66415711、010-66418248。
2.政治為閉卷筆試,由中央音樂學院組織考試。復習參考材料請見附件五。
3.專業主科及專業基礎科目(和聲與作品分析、中西音樂史)的考試由中央音樂學院組織,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一(其中作曲方向、電子音樂作曲方向、視唱練耳方向和所有音樂表演方向)、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項鋼琴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大綱參見附件三、附件四。
(二)考試時間、地點:聯考時間為2009年10月。考試時間地點由現場報名點指定,具體安排請見準考證。政治和專業科目的考試于2009年10月和2010年1月在中央音樂學院與統考同期進行。網址:yjs.ccom.edu.cn。
報名、考試的具體事宜請見下表:
四、錄取
根據報名資料、考試成績綜合評審、擇優錄取。2010年6月發錄取通知書,2010年9月入學。
五、學習與學位授予
學制為三年(最長可延至五年),前兩年必須脫產在我院學習。學位音樂會須完成兩場,其中一場須在第三學年舉行,音樂會通過后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凡完成課程學習并獲得相應學分、專業考核(音樂作品、音樂會)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者,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六、學費
學費按北京市相關部門批準的當年標準執行。每年報到時一次交清全年學費。
七、其它
食宿由學生自理。
學習期間不涉及戶口問題,完成學業后回原單位工作或自主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