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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文藝團體的建設,繁榮校園文化生活,提高校園文化品位,全面推動素質教育,2010年我校將繼續在江蘇省招收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具有較高藝術特長且符合我校招生計劃要求的江蘇省高中畢業生(文理兼招)。
二、招考類別
聲樂類、管弦類(大提琴、中提琴、銅管、木管)、民樂類(揚琴、阮、笙、琵琶、大提琴、打擊樂)、舞蹈類、戲劇類(有主持及戲劇表演能力)、美術類。
三、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指省轄市,下同)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2、參加社會藝術水平考級達到十級或相當于十級水平。
四、報名方式
請考生在報名截止日期2010年1月15日前登陸南京審計學院本科招生網站 http://xsc.nau.edu.cn/zs/nau-zs/index.asp,點擊“南京審計學院2010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后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的公章,與考級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一并寄至:南京審計學院招就中心(收),地址: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郵政編碼:211815,聯系電話:025-58318186。
五、專業測試
我校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學校將在網上公布。
測試時間:2010年1月22日。
測試地點:南京審計學院浦口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
測試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兩種。
注意事項:考生參加專業測試時,須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專業測試中所需的服裝、樂器、伴奏帶、道具、繪畫用具等藝術測試用品請自備,如有特殊要求請提前與我校藝術教育部梁老師聯系,電話:025-58318236。管樂類、弦樂類不允許使用任何伴奏;民樂類如需使用伴奏,自帶伴奏演奏員。美術類我校不進行單獨測試,認可江蘇省其他高校的測試成績。
六、錄取辦法:
1、根據我校大學生藝術團的需要,我校在測試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擇優認定一部分,給予其2010年南京審計學院藝術特長生預錄資格,并簽訂預錄協議。在高考(論壇)中享受江蘇省教育廳對2010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按測試等級、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測試優秀者在錄取時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
2、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入學報到時必需先到藝術教育部報到,自帶質量中檔以上的樂器。在校期間須無條件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類藝術活動和比賽,遵守各項規定。
七、其他說明
本簡章如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則以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準。
八、本簡章由南京審計學院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
南京審計學院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小蝌蚪音樂學習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