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 試(專業課)
1. 鋼琴專業:
A. 演奏二首不同類型的練習曲,選自不同作曲家,程度相當于車爾尼Op.299以上的練習曲(含車爾尼Op.299)。
B. 復調作品一首。
2. 管弦樂器演奏專業:
A. 管樂專業(包括打擊樂):未學過本樂器者,可演唱歌曲兩首,或演奏其他樂器。學過本樂器者,演奏大小調音階各一條,分連線、吐音兩種演奏法(音階、琶音、分解琶音)。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有相當程度的鋼琴演奏水平,并有良好音樂素質的考生,可優先考慮。
B. 小提琴專業:附小考生應準備一條音階和七個琶音、兩首不同性質的練習曲、一首樂曲、協奏曲一個樂章。
C. 中提琴專業:附小考生需準備一條單音音階和七個琶音,一單一雙兩首練習曲,一首樂曲,協奏曲一個樂章。小提琴專業考生可報考中提琴專業。
D.古典吉他專業:大、小調音階各一首;練習曲一首;輪指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7 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
E.大提琴專業:應準備一條音階和兩個琶音,兩首不同性質的練習曲,一首樂曲,協奏曲一個樂章,第一試指定演奏其中的部分曲目。
F.低音提琴專業:應準備音階一條、不同性質的練習曲二首、協奏曲一樂章、樂曲一首,第一試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
E.豎琴專業考試曲目:薩克斯練習曲第一冊,p0200li(波佐利)練習曲;杜西克小奏鳴曲(共兩樂章)或小變奏曲;亨德爾帕薩卡利亞舞曲
3. 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復 試(專業和視唱練耳)
一、專業考試內容:
1.鋼琴專業:
A. 古典奏鳴曲一個快板樂章或變奏曲(選自下作曲家:海頓、莫扎特、克萊門蒂、貝多芬、舒伯特)。
B. 樂曲一首(中外樂曲均可)。
C. 視奏樂曲一首(片段)。
2.管弦樂器演奏專業:
A. 管樂專業(包括打擊樂):未學過本樂器者,增加演唱歌曲一首和其他表演內容;學過本樂器者,除演奏樂曲,再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樂器。
B. 古典吉他專業:巴赫小提琴組曲、大提琴組曲、魯特琴組曲中任選一組,可任選其中三首樂曲;自選樂曲一首(10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
C. 其他弦樂專業:演奏所準備的全部曲目(見第一試說明)。
3.中國樂器演奏專業:
演奏不同類型樂曲二首,首先演奏初試未演奏的曲目,第二首可重復初試曲目。
二、演奏專業視唱練耳考試內容:
著重素質測試,聽辨:音高、和音、節奏及簡短旋律的記憶和模仿以及視譜。視唱練耳考試與專業復試同一天交叉進行。
(一)、小學四年級:
1、聽辨: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組,和聲音程,大小減三和弦的原轉位
2、節奏:2/4、3/4拍
3、旋律記憶:2/4拍的兩樂句,無升降號調式
4、視譜:無升降號調式,2/4、3/4
(二)、小學五年級:
1、聽辨: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組,和聲音程,大小增減三和弦的原轉位
2、節奏:2/4、3/4拍
3、旋律記憶:2/4拍的兩樂句,無升降號調式
4、視譜:無升降號調式,2/4、3/4
(三)、小學六年級:
1、聽辨: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組,和聲音程,大小增減三和弦的原轉位
2、節奏:2/4、3/4拍
3、旋律記憶:2/4拍的兩樂句,無升降號調式
4、視譜:無升降號調式,2/4、3/4
第三試(文化課和口試)
一、附小文化課考試內容:
以國家教委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為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著重考查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礎知識。
附小四至六年級:考語文、數學。
二、各年級各科考試課本見下表:
注:凡北京市戶口考入我校附小的學生,須保留原校學籍以保證升附中辦理錄取手續時,該生有北京市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