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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備注:合計招生數85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公布數字為準。
報考條件:考生須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報考辦法:
一、陜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點報考,西北地區(甘肅、新疆、青海、寧夏)考生限在本院考點或蘭州考點報考;東北地區(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點或北京考點報考;山東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浙江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點或本院考點報考;山西省籍考生限在鄭州考點、北京考點或本院考點報考;河北省籍考生限在北京考點、濟南考點或本院考點報考;其它省區考生本著就近原則自行選擇考點參加考試。音樂學專業方向、作曲專業方向、視唱練耳專業方向限在本院考點報考。
二、考生報名均須網上報名,不接受函報。
(一)、網上報名:
開始時間:2009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時間:2010年1月15日22:00,逾期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點現場設有的報名處進行面報。
考生必須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且認真核對報考信息,現場確認時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網上報名網址:http://www.xacom.edu.cn
(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后考生須到報名現場進行信息確認(不允許代報);
2、現場確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藝術類報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并交驗上述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3、考生現場確認合格后發放“西安音樂學院專業準考證”,方可參加專業考試。
(三)每一位考生都必須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錯填、漏填、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考生現場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并準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張,已在戶口所在地招辦辦理了藝術類報名手續者,須持藝術類考生報考證。音樂學專業考生交本人音樂評論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無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據自己專業狀況,兼報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
五、凡持有我院業余音樂考級委員會頒發的器樂、聲樂專業八級證書且成績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專業初試(須辦理復試注冊手續,并須準備初試要求曲目,與復試內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國招生,藝術文、理兼收。
報名、考試日期、地點
考試內容
一、音樂學專業
(一)、音樂學方向
初試:
1、音樂學基礎知識(中國音樂史常識、西方音樂史常識、民族音樂理論常識)。
2、基本樂科(視唱練耳、基本樂理)。
(1)面試
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節奏短句模仿:四小節常見節奏型一條;
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視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寫
旋律音程聽記;
音程聽辨與聽寫;
和弦聽辨: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節奏聽寫;
民歌記譜:兩條。
(3)樂理
音及音高、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調式音階、常用音樂術語。
復試:
音樂命題寫作(不少于1000字)。
音樂作品聽辯(作者、曲名、時代、體裁、地域、樂器)。
三試:
樂器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自選曲目1首, 背譜演奏)。
民間音樂演唱(民歌、說唱、戲曲選段,任選1首)。
專業口試(音樂學知識、學習音樂的經歷、其他方面的基礎知識等)。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音樂學基礎知識60%;音樂命題寫作20%;音樂作品聽辯10%;演奏演唱6%;口試4%。
(二)、音樂教育方向
1、考試項目
(1)、聲樂演唱(占專業成績50%)。
(2)、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占專業成績50%)。
(3)、樂理、視唱練耳科目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數比例(具體考試內容按照“(三)視唱練耳專業方向”中音教、表演專業視唱練耳考試內容)。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聲樂考試須準備兩首作品,范圍中外民歌、藝術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復試各演唱一首。
(2)、鍵盤考試須準備兩首作品,初試內容:練習曲或復調。復試內容:奏鳴曲或樂曲。其它器樂考試須準備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初、復試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譜考試,初、復試作品不能重復。
3、專業要求
(1)、聲 樂:嗓音條件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圓潤,音質干凈,聲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
(2)、鍵 盤:具有較扎實的基本功,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完整,具有正確把握節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車爾尼299的練習曲一首,②程度相當于莫扎特奏鳴曲快板樂章的中外樂曲一首。
(3)、器 樂: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有一定的基本功,樂曲演奏流暢、規范和完整,能夠較好的體現樂曲的內容和風格,具有較強的樂感。
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一)、作曲方向
初試:
1、聲樂曲創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
2、器樂曲創作。按指定的音樂片段創作一首小型器樂曲。
復試:
1、和聲
(1)、形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寫作四部和聲;
(2)、程度:一級關系轉調范圍內容。
2、樂理
音樂基礎理論內容。
3、面試
(1)、鋼琴演奏: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奏鳴曲快板樂章的樂曲一首;
(2)、民歌(或戲曲、說唱)演唱;
(3)、對自己作品的分析與演奏演唱;
(4)、其他:對音樂的感受力、想象力、創造性考查。
三試:視唱練耳。
1. 面試
(1)、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2)、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3)、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視唱:兩升兩降以內兩首。
2. 聽寫
(1)、旋律音程聽記;
(2)、音程聽辨與聽寫;
(3)、和弦聽辨: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4)、和弦連接: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副屬七和弦原、轉位,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弦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要求聽出低音與功能;
(5)、單聲部旋律聽寫:兩升兩降內,有變化音,標準音定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兩升兩降內,較簡易,標準音定調。
3.樂理
音及音高、音律、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各種調式(音階、半音階、調式分析、移調、調式變音)。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聲樂、器樂)50%,專業口試10%,鋼琴演奏10%,和聲15%,樂理15%。
(二)、電子音樂作曲及制作方向
初試:
1、聲樂曲創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
2、對于電子音樂基礎理論的綜合素質考查(MIDI技術常識、音頻技術常識)。
復試:
1、和聲
(1)、形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寫作四部和聲;
(2)、程度:一級關系轉調范圍內容。
2、樂理
音樂基礎理論內容。
3、面試
(1)、鋼琴演奏: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奏鳴曲快板樂章的樂曲一首;
(2)、電子音樂設備及軟件應用知識的綜合素質考查。
(3)、民歌(或戲曲、說唱)演唱;
(4)、其他:對音樂的感受力、想象力、創造性考查。
三試:視唱練耳。
1.面試
(1)、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2)、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一條;
(3)、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4)、視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寫
(1)、旋律音程聽記;
(2)、音程聽辨:自然音程;
(3)、和弦聽辨: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填空:2/4、3/8各一條;
(5)、音階選擇:在同主音五聲調式和同主音自然、和聲、旋律小調三個選項中選擇;
(6)、旋律填空;
(7)、二聲部中的上聲部旋律聽寫。
3.樂理
音及音高、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調式音階、常用音樂術語。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50%,專業口試10%,鋼琴演奏10%,和聲15%,樂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