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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 計 劃
音樂學 招生人數:55 學費:8000 文理兼收
注:1. 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
2. 音樂學專業招生計劃中含6名聲樂演唱生計劃;
3. 以上學費屬2009年標準,供參考,如有變動,按2010年北京市教委統一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二、 報 名
(一)報考條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因我校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故僅限于學習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5)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請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關要求,參加高考報名。
注:
現役軍人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可以報名;華僑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考生可直接到學校設立的各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者按規定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北京市高招辦、廈門市高招辦、香港考試局、澳門中國旅行社等地報名,參加統一文化考試。
2.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考時間及考點(我校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1. 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12月10日-2010年2月5日
考生一律在此時間內登陸中國傳媒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cuc.edu.cn報名并上載照片、網上交費、網上安排初試時間。考生請于報名前準備本人近期身份證(或標準證件)電子照片(要求:大小30K以下),并到銀行辦理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每個考生最多可報考三個專業。
2﹒考點設置:
學校設北京、哈爾濱、杭州、成都、武漢、西安考點,考生請根據擬報考的專業選擇一個相應考點參加考試
3﹒考試時間:
①初試:2010年2月20日開始,具體時間網上報名時安排;
②公布初試結果、辦理復試手續:2010年2月24日9:00—12:00;
③復試: 2010年2月24日晚上7∶00-9∶00進行統一文化基礎知識筆試;
4﹒注意事項:
①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考試:
A. 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B. 網上報名結束后打印的準考證、報名表;
C. 所在省(市)發的藝術類專業報考證原件(未發放報考證省份的考生,可在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后,將報考證復印件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②初試結果查詢: 2010年2月24日9∶00后考生可在考點現場查看,也可登陸中國傳媒大學校園網主頁http://www.cuc.edu.cn查詢。初試合格考生務必于當日9:00—12:00到考點現場辦理復試手續。
(三)報名考試費標準
根據北京市京發改[2004]2651號文件規定,每人每專業初試報名考試費100元,復試報名考試費80元,三試報名考試費80元。初試合格者,辦理復試手續。初復試合并考試的專業,一次性收取初試復試報名考試費180元。考生網上報名后,所交材料及費用無論參加考試與否,恕不退還。
三、 考 試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2010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 )和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兩種形式。
(一) 省級統考
凡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統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級統考。省級統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辦在錄取時不予投檔。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考生必須按照省招辦要求參加考生所在省藝術類高考報名。
鑒于我校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時,有些省的藝術類省級統考工作尚未開始或成績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參加校考。
(二) 校考
(1)參加相應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仍需要參加校考;
(2)省級統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專業,考生只參加校考;
(三) 校考時間安排
1.初試面試時間網上報名時安排。復試面試時間辦理復試手續時安排。
2、復試筆試時間安排
2月25日晚上6∶30-9∶30 音樂學 筆試內容:基本樂理、中外音樂常識以及相關專業方向知識與技能
注:考生遇到筆試和面試時間沖突的情況,經與面試專業的主考老師協調,可先參加筆試。
3.專業考試內容(不參加統一文化基礎知識筆試)
4. 考試違規處罰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在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我校將其違規情況書面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5.各考點地址
四、 錄 取
(一)學校從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錄取規定及下述條件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1. 省級統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專業:獲得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或省級統考合格,同時獲得校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
2. 省級統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專業:獲得校考專業合格證書。
(二)錄取時,以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時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為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第一志愿。
(三)以下藝術類專業按高考總成績,參考各省重點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報考音樂學聲樂演唱的考生,專業考試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分省確定的音樂學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即予錄取。
(六)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出有替考等考試舞弊行為,或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 專業 介 紹
音樂學
本專業面向廣播電視系統、影視節目制作公司、音像出版公司、文化藝術機構及相關部門,音樂、藝術院校,綜合類大學,培養從事音樂編輯、音樂創作與制作、音樂文化傳播、聲樂演唱、教學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本專業下設音樂編輯、音樂傳播、電子音樂制作三個專業方向,招收6名聲樂演唱生。三個專業方向的學生在完成一年的課程學習后,根據個人專長和學習情況分方向培養。
進入本專業的學生,在學習兩年后,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可進入設在我校的教育部傳媒藝術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名師工作室,進行個性化、特色化培養。
音樂編輯方向 培養廣播電視音樂節目策劃、編導、配樂、制作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同時為音像制作與出版、網絡傳播等機構培養音樂監制、制作、策劃、發行及影視劇音響設計等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
音樂傳播方向 面向廣播影視、互聯網絡、音像出版業、演藝市場、音樂文化管理等領域,培養熟悉大眾傳媒、擅長音樂項目策劃或音樂文化管理的多學科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如音樂策劃人、音樂監制、音樂編輯、音樂經紀人、音樂制作人、音樂制片人等)。
電子音樂制作方向 培養具有較扎實的音樂創作功底,能夠熟練運用計算機與電子音樂設備進行音樂制作,能在廣播、電影、電視、文藝團體和唱片公司等部門從事音樂創作與制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聲樂演唱生 要求考生具有較高演唱水平,具備一定聲樂教學能力和較扎實的音樂理論基礎,本專業方向為文藝團體培養聲樂演唱人才,為音樂藝術院校、綜合類大學、影視音樂文化演出機構等,培養復合型專門人才。
六、 有 關 說 明
(一)考生于2010年4月初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查詢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否合格。專業考試合格者核對考生信息、填寫高考考生號,打印《專業考試合格證》,將回執連同考生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所在省(市)發的藝術類專業報考證復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
(二)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在高考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
(三)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取得畢業資格后,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由學校推薦和指導畢業生自主就業。
(四)學生住宿實行公寓管理,2009年中國傳媒大學學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費每人每學年1500元。2010年若有調整,按新收費標準執行,以《中國傳媒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中的標準為準。咨詢電話:010-65779566。
(五)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費、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六)學校設置多項獎助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學生獲獎的覆蓋面約占50%;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安排適當的勤工助學崗位,提供每人每月50─150元的補助;對家庭經濟困難的特困本科生,入學第一年實行特困生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個月發放,從第二年起實行特困生達標獎學金,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個月發放。學生可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七、咨詢電話:65783367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東街1號 中國傳媒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4
招生咨詢電話:65779370、65779256、65779141(傳真)
招生咨詢E-Mail:cuczsb@cuc.edu.cn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校園網網址:http://www.cuc.edu.cn
乘車路線:可乘728路公共汽車到梆子井站下車;乘1路公共汽車,在四惠站換乘312路汽車到梆子井站下車;或乘342路、382路、388路、731路、846路公共汽車到定福莊站下車;或乘輕軌八通線到傳媒大學站下車。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小蝌蚪音樂學習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