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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樂學院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復試科目
上海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各專業方向考試具體要求
(含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中國音樂史論研究、外國音樂史論研究、系統音樂學研究
初試:
1、專業基礎課一:“音樂學綜合理論”(滿分150分,3小時),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在以下的五個門類中選擇兩項作答,但不得選擇屬于自己主課的門類。
a) 西方音樂史
b) 中國音樂史
c) 音樂美學
d) 世界音樂
e) 中國傳統音樂
第二部分:命題論文(2000字左右)
2、專業基礎課二:“音樂分析基礎A”、“音樂分析基礎B”均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曲式分析(100分)。“音樂分析基礎A”為西方音樂作品的形態分析;“音樂分析基礎B”包括兩個部分:(1)譜例分辨(40分。根據大綱所規定的曲目范圍對所屬的樂種、曲目進行譜面上的分辨);(2)音樂分析(60分。根據大綱所規定的范圍,對命題所指定的樂曲進行分析,內容包括音樂形態以及相關的人文背景等知識。)
“音樂分析基礎B”請參看大綱的參考書目:《中國民間音樂概論》,周青青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第二部分:和聲分析(50分)
復試:
1、筆試: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各方向初、復試科目
2、口試:含樂器演奏,樂器自選
另:需提交一篇論文(5000字以上)及一篇譯文(2000字以上)
二、作曲、電子音樂作曲與指揮
(一)作曲
作曲
初試:
1、專業基礎課:“作曲綜合技法”(滿分150分,3小時),包括配器、作曲、和聲、復調、名詞解釋五部分:
(共答兩部分)必答配器部分,選答和聲、復調、名詞解釋中的一個部分
a) 作曲:鋼琴獨奏寫作(10小節以上)
b) 和聲:8-10小節和聲寫作
c) 復調:根據所給要求,寫作8-10小節左右的四部復對位
d) 配器:將所給鋼琴譜片段(6小節左右),改編成雙管編制的樂隊總譜
e) 名詞解釋:作曲技術理論及史論名詞解釋或簡答
2、專業主課: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各方向初、復試科目
注: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基礎課為“音樂理論基礎”。
復試:
1、筆試:音樂分析B
2、口試:含樂器演奏
另:需提交本人作品1至2件(附錄音資料最好)
民樂作曲
初試:
1、專業基礎課:“作曲綜合技法B”(滿分150分,3小時),包括配器(民族器樂)、作曲、和聲、復調、名詞解釋五部分:
(共答兩部分)必答配器(民族器樂)部分,選答和聲、復調、名詞解釋中的一個部分
a) 作曲:鋼琴獨奏寫作(10小節以上)
b) 和聲:8-10小節和聲寫作
c) 復調:根據所給要求,寫作8-10小節左右的四部復對位
d) 配器:將所給鋼琴譜片段(6小節左右),改編成大型民族管弦樂隊總譜
e) 名詞解釋:作曲技術理論及史論名詞解釋或簡答
2、專業主課:民族器樂獨奏曲(指定樂器),并帶伴奏(伴奏的樂器及其編制不限)
注: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基礎課為“音樂理論基礎”。
復試:
1、筆試:民族室內樂寫作
2、口試:含樂器演奏
另:需提交本人作品1至2件(附錄音資料最好)
(二)電子音樂作曲
初試:
1、專業基礎課:“作曲綜合技法”(滿分150分,3小時),包括配器、作曲、和聲、復調、名詞解釋五部分。
(共答兩部分)必答配器部分,選答和聲、復調、名詞解釋中的一個部分
a) 作曲:鋼琴獨奏寫作(10小節以上)
b) 和聲:8-10小節和聲寫作
c) 復調:根據所給要求,寫作8-10小節左右的四部復對位
d) 配器:將所給鋼琴譜片段(6小節左右),改編成雙管編制的樂隊總譜
e) 名詞解釋:作曲技術理論及史論名詞解釋或簡答
2、專業主課:“電子音樂作曲”(根據指定的縱向音高、圖形、編制和表情等參數創作相應長度的音樂片斷)
注: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基礎課為“音樂理論基礎”。
復試:
1、筆試:音樂分析B
2、口試:不含樂器演奏,加試上機操作,應有一定的電子音樂軟件與硬件的操作基礎。
另:需提交本人作品1-2件(復錄音資料最好),同時需提交電子音樂作品1-2件(文件、音頻和樂譜資料等)
(三)指揮
初試:
1、專業基礎課:“中外音樂史論”包括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
2、專業主課:“指揮與綜合能力測試”
第一部分:指揮(50%)
1)樂隊指揮:可自選以下列表中一項內容
a)任選一首馬勒交響曲(第十交響曲除外)
b)任選一首理查•斯特勞斯交響詩
c)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任選一首莫扎特交響曲
d)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約翰•斯特勞斯圓舞曲
2)合唱指揮:貝多芬《D大調莊嚴彌撒》、威爾第《安魂曲》、勃拉姆斯《命運之歌》、福雷《安魂曲》、普羅科菲耶夫《亞歷山大•涅夫斯基》、奧爾夫《布蘭詩歌》,任選其中一首。
第二部分:綜合能力測試(50%)
1)總譜讀法(20%),任選指定要求中的一項;
①用鋼琴彈奏所指揮的作品
②改編所指揮作品的雙鋼琴譜(與曲目表一同寄至或交至研究生部)
2)樂器演奏(10%):自選樂器演奏作品1-2首;
3)視聽(15%);
4)自由問答(5%)。
注: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基礎課為“音樂理論基礎”。
復試:
1、筆試:“和聲與曲式”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曲式分析(50%)
第二部分:和聲(50%)
2、口試:不含樂器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