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行杭州市第六屆中小學音樂教師基本功比賽活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研室、有關直屬學校:
為了貫徹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和《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發展規劃》,進一步提高中小學音樂教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加強音樂教師隊伍建設,提高中小學音樂教育教學質量,選拔優秀教師參加浙江省第五屆中小學音樂教師基本功比賽。經研究,定于2008年6月舉行杭州市第六屆中小學音樂教師基本功比賽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比賽時間、地點
1.時間:2008年6月18日(全天)。上午8:15報到,集中會議,開始比賽。
2.地點:杭州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昭慶寺里街22號)。報到地點:聯歡廳。
二.參加對象
熱愛音樂教育事業、具有三年以上教齡(2005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學在職音樂教師。
三.比賽內容
1.聲樂。演唱一首自選獨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備伴奏帶(制作CD光盤)或鋼琴伴奏,限時6分鐘以內。
2.鍵盤(限鋼琴或手風琴)。演奏一首自選獨奏曲,限時6分鐘以內。
3.自彈自唱(占60%)。根據指定的歌曲,邊演唱邊用鋼琴作即興伴奏。
4.器樂或舞蹈。兩項中任選一項。器樂除鍵盤樂器外可任選一種中、西樂器或中小學課堂教學樂器(豎笛、口琴),樂器自備,演奏一首自選獨奏曲,可使用自備伴奏帶;舞蹈內容自選,舞蹈音樂可用伴奏帶。伴奏音樂用CD光盤(不帶影像)、磁帶,服裝和伴奏帶均自備。限時6分鐘以內。
四.報送辦法
1.名額分配:各縣(市)區:中學1名,小學1名。直屬學校:共2名。
2.報送材料:參賽報名表于2008年6月1日前寄發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音樂學科。
五.評獎辦法
1.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委會。
2.比賽分中小學評出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若干名。
六.其他
1.要求各縣(市)區、直屬學校在初選的基礎上選送優秀者參加比賽,各教研室音樂教研員要認真組織音樂教師參加比賽。
2.報送材料由各教研室集中報送,直屬學校由學校報送,務必按時上報。
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