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提琴考級標準教材要求:
由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新華出版社出版的“全國小提琴演奏(業余)考級標準教材(第一版)”,或“全國小提琴演奏(業余)考級標準(修訂版)”,兩者任選其一。但是兩個版本不可以串換使用。“全國小提琴演奏業余考級中國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時代文藝出版社2001年3月第二版”。
二、考級內容及考級要求:
音階與琶音:各級所列各調均須嚴格訓練,考級時可自選一個調演奏。教材第一版的音階、琶音要按照修訂版的弓法演奏。)練習曲:各條練習曲均應該認真練習,考級時可自選2首練習曲(必須是一首帶“*”標記和一首不帶“*”標記的),供考試委員抽考其中一首。取消原來對第七級至第十級的考生可視譜演奏練習曲的規定。協奏曲:除第一級外,其他各級均須自選協奏曲的一個樂章應考。(莫扎特第三協奏曲、第四協奏曲必須演奏華彩段(Cadenza)。教材中為第三協奏曲提供了弗蘭科編的《華彩樂段》)。外國樂曲:可任選其中一首應考。中國樂曲:第一至三級的考生可自選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編的小曲,第三級的自選曲必須是具有換把位的曲目。第四級以上(含第四級)的考生按規定曲目內容自選一首應考(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的“附:”,樂譜見《全國小提琴演奏業余考級中國作品集4-10級》)。
三、其他事項要求:
三級考生要學會換把(自選中國樂曲也須符合本要求);四級考生應學會揉弦(Vibrato);六級考生要自己調音;八級的無窮動必需跳弓。除了在職人員或另有特別規定者外,所有曲目一律要求背譜演奏。考試中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