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程序
復試程序
1.考生網上報名繳費
獲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具體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于2021年3月20日-22日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ks.whcm.edu.cn/,用戶名為身份證號,初始密碼為初試筆試準考證號)進行網上報名繳費(考生須按照簡章規定的曲目要求填報曲目,網上繳費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能補報,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未按規定流程完成網上報名、核對考試曲目和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復試報考費標準為每生100元,有加試科目的考生加試科目報考費標準為每生每科60元。復試報名后所繳費用一律不退。
2.考生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已報名繳費考生攜帶有效證件(出示健康通行碼“綠碼”,體溫低于37.3℃),于2021年3月25日9:00-11:00到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教學樓B棟1樓進行現場確認,同時提交有關材料。
(1)攜帶證件要求
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須在校學籍管理部門完整注冊)原件、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學歷證書原件;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凡不按規定提供上述證件者一律不予辦理復試手續。
(2)提交材料要求
①提交《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
②提交體檢結果。提供考生本人近期在“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體檢的結果(體檢項目按照入職或入學常規體檢標準進行即可)。
③提交學術論文或作品。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計算機音樂、合唱指揮、樂隊指揮、指揮藝術指導,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撰寫的本研究方向學術論文或作品(一式五份)。各研究方向提交學術論文和作品的具體要求詳見招生簡章相關規定。作品、論文上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考號等信息,否則面試成績計為零分。
3.考生下載復試準考證
考生須于2021年3月25日13:00-17:00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ks.whcm.edu.cn/)下載打印復試準考證。
4.復試組織管理
(1)考生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復試過程管理
落實教育部“三隨機”要求,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評委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與考生逐一簽訂《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加強考生身份識別,在現場面試科目考試階段進行考生照片比對;加強涉考人員的選拔、培訓和考風考紀教育,分類組織培訓,簽訂責任書;各科目考試均安排在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內進行,實現考試全程錄音錄像;各面試考場均配有1名考場監督員全程監督考試,安排視頻監督員在考場監控中心實時監控各考場情況;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參加碩士生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涉考人員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3)為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校將根據疫情防控的情況及要求,認真做好考試組織工作方案和安全管理預案,成立專門工作組,加強與學校所在區域公安、醫療衛生等管理部門的聯系,建立校地聯防聯控機制;安排專人專門負責對考區進行全面消毒,對每日參加考試的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根據考試組織需要配備醫療防護用品,設立安排發熱考場;根據考生人數,合理分流考區考生人數,減少考生聚集,優化考試組織工作流程,在保留考查考生核心能力基礎上,適當縮短有關科目考試時長,方便考生安全、便捷地參加考試。
(4)疫情防控
①考生考前14天內無疫情防控中高風險地區(含風險調整為低風險且未滿14天地區)旅居史,且身體狀況無異常,可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健康碼綠碼、體溫查驗(低于37.3℃)進入我校參加現場考試。現場確認時,還需提交本人手寫簽名的《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
②考生須佩戴口罩進入考點,根據工作人員引導及場地標識有序排隊檢錄候考。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接受身份核驗時,按要求摘下口罩給予配合。進入考室后,健康監測正常的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③考生入場體溫測量超過37.3℃,應至考點臨時留觀區復測體溫。復測仍超過37.3℃的,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④考生考試過程中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應及時向考點工作人員或監考員報告。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臨時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試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試過程中,因個人原因接受健康檢查或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延時。
(5)考試紀律要求
考生須持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方可進入學校參加考試。筆試科目考試考生提前30分鐘候考,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面試科目考試考生必須嚴格按招生辦公室公布的號段及其時間安排候考,逾時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自備伴奏音響的考生按要求準備U盤。每個U 盤僅存儲 1首本場考試曲目并在盤面標明曲目名稱,伴奏文件須為 MP3 或 WAV 格式。考生應準備備用伴奏U盤并對自己的 U 盤質量負責,如考試現場無法播放,考生須進行無伴奏考試。
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及其它違規物品帶入考場,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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