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安排
校考
各高校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或對我區考生在我區以外設點組織的校考,均須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類型考試招生相關規定。報考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應持考生自行打印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所報考高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報名和考試。考生不得在兩個及以上考點參加同一高校相同專業的校考。
(一)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校考
1.美術類。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區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也可面向我區美術類統考合格的考生組織專業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使用我區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
2.音樂類和編導類。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具有藝術學門類相關專業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授予點的區外高校、中央部屬高校和藝術類專業辦學特色明顯的區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區音樂類或編導類統考成績錄取,也可面向我區音樂類或編導類統考合格考生組織專業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樂類、編導類專業一律不得面向我區考生在我區及我區以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點組織校考,統一使用我區相應類別統考成績錄取。
3.參加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參加相應類別的統考且統考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否則,其校考成績不予認可,不得填報相關志愿,高校亦不得錄取。違反此規定組織校考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組織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負。
(二)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
在我區招生的其他藝術類各專業的專業課考試全部由招生高校實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獨立或聯合組織校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要求參加相應院校組織的校考。
若相關高校獨立實施校考確有困難的,可委托有條件獨立組織校考的高校組織實施。委托高校需自行組織校考考生報名,按被委托高校收費標準收費,報名結束將報名考生名單提供給被委托高校,并積極配合被委托高校要求派出相關專家參與校考工作。校考成績由被委托高校提供委托高校,委托高校按規定自行確定校考合格名單。具體委托事宜由委托高校和被委托高校商定,并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
(三)校考時間及地點
擬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的區外高校,須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將招生專業及方向、考試科類、考試科目等函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附件1:區外高校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申請表,報備方式同上),經批準并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后方可在我區指定的考點組織校考,否則,不得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我區一律不予認可考生的校考成績,違反此規定組織校考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組織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負。校考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等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
擬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的區外高校,校考統一安排在內蒙古藝術學院進行。若考生人數較多,將由內蒙古藝術學院協調安排在校外其他地點考試。
不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的高校,考生須按相關高校對外發布的藝術類報名、考試相關工作安排和要求參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則上應在我區相應類別統考成績和本專科合格分數線公布后進行。
(四)校考合格人數確定
在我區分列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確定的各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本校上一年度相應專業在我區錄取人數的4倍。對于應試人數不足上一年度相應專業在我區錄取人數4倍的專業,同樣要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科學確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績差的考生,不得將全部應試考生均視為合格。區內高校不向我區考生發放校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考生考試成績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的成績為準;區外高校是否向我區考生發放校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由學校自定。專業考試成績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報并經“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的成績為準。
(五)校考成績報送
已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應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計劃后,立即將上傳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與全國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的招考類型、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對應關系以電子表格和加蓋公章的電子掃描件兩種形式報送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并將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報送我中心,報送方式為高校錄入,錄入網址屆時通知。高校各藝術類校考專業確定的我區校考合格人數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在我區錄取人數4倍的,該專業上報成績均無效,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違規高校承擔。對因高校報送校考成績時出現的考生報考類別與招生計劃考試類型歸屬不符合我區兼報規定、統考成績未達到相應合格標準、數據不及時、內容不準確以及數據結構不規范等情形,影響考生校考成績公布、填報志愿、投檔以及錄取的,產生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
未按藝術類報名的考生,如果參加了高校組織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績無效,也不允許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
(六)校考成績查詢
從2022年6月份開始,藝術類考生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本人校考成績。如果校考成績有誤,考生應迅速與高校聯系,由高校負責在2022年6月15日前與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聯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變更考生校考成績。
(七)校考收費
區內高校組織校考可參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關于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內發改費函〔2014〕373號)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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