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2020年<音樂教育師范聲樂特長>招生專業考試科目
音樂教育師范聲樂特長
報考要求:
考生應掌握聲樂、鋼琴及其他綜合技能;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具備一定的音樂知識及較高的文化素質。考生須按考試科目要求,填報一試、二試曲目。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報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試 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試 | 聲樂技能 | 聲樂作品 1 首 |
鋼琴技能 | 鋼琴練習曲 1 首(演奏時間不超過 6 分鐘) | |
二試 | 聲樂技能 | 聲樂作品 2 首 |
鋼琴技能及 綜合技能 | 1.鋼琴樂曲 1 首(練習曲除外,演奏時間不超過 6 分鐘) 2.綜合技能(包括:其他樂器演奏技能、語言技能、形體技 能等。考生選擇其中一項技能進行展示,不超過 3 分鐘) | |
三試 | 視唱練耳 | D類程度(考試要求具體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
基本樂理 | C 類程度(考試要求具體見《基本樂理考試大綱》) |
考試注意事項:
1.音樂教育師范聲樂特長招考方向的一試及二試,考生必須提前候場,并按抽簽號次序進行考試。任何原因過號取消考試資格。
2.音樂教育師范聲樂特長招考方向考場不設伴奏人員。考生可自帶伴奏人員。
3.綜合技能展示環節,考生可自帶無電源設備播放音樂伴奏(通訊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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