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
錄取規則
(一)我校根據校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過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認定西安外事學院專業校考合格名單。
(二)我校在組織校考省份進行表演、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四個藝術類專業的專業課校考,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區)規定錄取分數線以上,按專業課校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照當地招生錄取政策執行。其他省(市、區)藝術類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規定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統考或聯考的省份承認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藝術專業課的成績。
(三)美術類專業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所在省(市、區) 規定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執行所在省(市、區)的統考或聯考成績,沒有實行統考或聯考的省(市、區),認可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藝術專業課考試成績。
(四)陜西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播音編導類專業按照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美術類專業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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