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天宮音樂獎全國比賽安排及有關事項說明
一 選手產生辦法
各團體單位或老師推薦,有條件的地區可舉行選拔賽。
二 比賽時間與場地安排
比賽時間大致安排在2018年7月下旬,比賽場地初定于中央民族大學,每位選手的具體時間與場地安排6月初在中音在線網站發布公告;
三 演奏(演唱)要求
比賽選兩首曲目參賽;
比賽限時6分鐘;
四 大賽評委會
(一)評委會組成:
比賽設立評委委員會,由音樂院團和專業院校著名演奏、歌唱、作曲、指揮、理論、教育等專家組成。
(二)評委會設置:
各專業類別設主任1人,委員2人;
(三)評委工作守則
維護比賽的嚴肅性、權威性,謹奉職業操守,堅持公平、公正。
五 評分標準與規則
1)、標準:
a、儀容儀表、臺風及現場行動表現(15分) ;
b、音準節奏、發聲吐字等表演情況(45分) ;
c、音色、音質及情感表現、和諧等(35分) ;
d、音樂常識、樂理、視唱練耳等基礎知識現場測試(3分);
e、選曲:曲目難易適中,旋律優美,健康、積極向上謳歌主旋律,傳統名曲、優秀新作等(2分) ;
2)、規則:
打分為100分制,最高98分,最低80分;
98.0分~91.0分為金獎,90.99分~85.0分為銀獎,84.99分~80.0分為銅獎;
分數計算為評委打分平均分,保留二位小數。
比賽結果兩周后公布。
六、比賽分組
(一)比賽類別
個人項目:
獨奏----鍵盤、西洋弦樂、西洋管樂、西洋打擊樂、民族弦樂、民族管樂、民族打擊樂等,按照樂器名稱種類具體分組;
獨唱----少兒或成人;
集體項目:
齊奏---即用兩件或兩件以上的樂器同時演奏同一個旋律。齊奏雖然不能像獨奏那樣充分發揮樂器的性能,但如果采用不同種類樂器進行適當的組合,也具有一定特色,如很多地方戲曲的伴奏,常采用齊奏的形式。此外,還可以采用單一種類的樂器進行齊奏,如小提琴齊奏、二胡齊奏等,可以訓練演奏者整齊統一、互相配合的演奏基本功。
重奏---即用兩件或兩件以上的樂器,同時每件樂器演奏不同的旋律。如弦樂四重奏,鋼琴四重奏、小提琴二重奏、銅管樂五重奏、彈撥樂五重奏、絲弦五重奏等。
合奏---即使用多種樂器進行多聲部樂曲的演奏。合奏中由于各種樂器有著不同的音域、音色和音量,因此綜合起來演奏,有著多種色彩的變異,音響效果豐富多彩而富有表現力。
合唱---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聲樂類節目,如:二重唱,小合唱等
(二)比賽組別
參加個人項目選定比賽類別后,對照以下組別選擇分組:
年齡組:(根據年齡選擇組別,參賽曲目任選)
少年A組 18周歲以下(2000年6月30日----2002年7月1日);
少年B組 16周歲以下 (2002年6月30日---2004年7月1日);
少年C組 14周歲以下 (2004年6月30日---2006年7月1日);
兒童A組 12周歲以下 (2006年6月30日---2008年7月1日);
兒童B組 10周歲以下 (2008年6月30日---2010年7月1日);
兒童C組 8周歲以下 (2010年6月30日---2012年7月1日);
幼兒組 6周歲以下 (2012年6月30日---2014年7月1);
考級組:(參賽曲目為國內公開出版的考級教材相對應曲目,版本不限)
一級組
二級組
三級組
四級組
五級組
六級組
七級組
八級組
九級組
十級組(演奏級)
七 獎項設置
個人:金獎\銀獎\銅獎。金獎獲得者頒發榮譽證書、獎杯,銀獎及銅獎獲得者頒發榮譽證書;
指導老師:所指導學生有一個獲金獎者,頒發《優秀輔導教師》證書、獎杯;
組織單位:地市音協或考級承辦機構組織有序,獨立培訓機構團報超過60人參賽,頒《優秀組織獎》;
比賽全程錄像,現場直播。
八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 點擊:下載報名表
“天宮音樂獎”組委會咨詢熱線:010-88895183、15611277339
九 其它說明
1.所有參賽選手國籍均不受限制, 符合要求的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2.參賽選手根據個人情況報名對應組別,按要求參賽,詳情請參照比賽組別設置一欄;
3.參加比賽的所有相關信息均公布于中音在線網站( www.blueztm.com )和公眾微信平臺:“中音在線” 公眾號:musiceolcom。
4.比賽時間、場次、地點等信息,組委會將不會分別通知比賽選手,請于6月注意查看網站和公眾微信平臺信息,或與團報機構、老師咨詢,避免發生比賽誤場情況;
5.參賽選手參賽需出示參賽證;
6.參賽選手須按時參賽,不按時參加比賽按自動棄權處理,評委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7.各組別選手均需背譜演奏(演唱);
8.在參賽選手演奏(演唱)超出規定時間,評委有權終止演奏(演唱),但不影響評分;
9.如參賽選手的比賽曲目不符合比賽組別曲目要求的將做棄權處理,亦不予退還賽評費;
10.比賽中對于評委會委員做出的比賽成績為最終比賽成績;
11.賽事組委會有權根據參賽選手水平調整或空缺獎項;
12.所有參賽人員的一切行程及費用自理并保管好自身財務和人身安全;
13.比賽順序由主辦方統一安排,具體情況請留意官方網站的公告或咨詢報名機構和老師;
14.所填報的資料必須屬實,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已交賽評費將不予退還,亦不得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費用;
15.如果家長被允許入場旁聽比賽,須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并遵守比賽的有關規定,保持現場安靜并維護好現場衛生;
16.觀賽時自覺遵守現場秩序,在選手沒有演奏完畢時不得進出賽場;
17.任何非特許人士不得在比賽場地內進行拍照、錄音或錄影,一切音像資料版權均屬賽事組委會所有.(以上最終解釋權歸組委會所有)
天宮音樂獎全國組織委員會
2018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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