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樂學院“長江鋼琴音樂獎學金”鋼琴比賽章程
四川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長江鋼琴音樂獎學金”鋼琴比賽
比賽宗旨:
四川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長江鋼琴音樂獎學金”鋼琴比賽是旨在提升音教學院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的鋼琴演奏水平的專業性比賽,由柏斯音樂集團設立,并由陜西趙季平音樂文化基金、柏斯音樂基金會提供“長江鋼琴音樂獎學金”。賽事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公開、規范的評分辦法和組織管理,期待獲得廣大師生的認可,逐步成為我院具有影響力的重要藝術活動之一。
參賽對象:四川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在讀本科生、研究生
比賽時間:2018年12月21日
比賽地點:四川音樂學院琴房大樓二樓多功能廳
比賽曲目:
規定曲目——《車爾尼鋼琴練習曲50首,作品740》No.18、20、24、31、50。
自選曲目——自選樂曲、奏鳴曲一首(兩首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
獎項設置:
本科組
1.一等獎 1名,獎金1200人民幣
2.二等獎 3名,獎金600人民幣
3.三等獎 5名,獎金400人民幣
研究生組
1.一等獎 1名,獎金1200人民幣
2.二等獎 3名,獎金600人民幣
3.三等獎 5名,獎金400人民幣
評委組成:四川音樂學院音教學院鋼琴教研室全體教師
注:比賽采用百分制打分,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數,去掉一個最低分一個最高分。
比賽須知:
1.請按要求準備完整曲目,背譜演奏,視譜演奏者比賽無效,曲目不需反復。
2.主辦方提供比賽用琴,請選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
3.比賽嚴格按照抽簽順序進行,請選手提前20分鐘候場。選手經報名后因個人原因無法參加比賽,視為棄權。如因個人原因遲到或誤場均視為棄權,取消比賽資格。
4.比賽過程中評委有權叫停,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
5.比賽主辦方全權負責比賽期間的錄音、錄像、網絡傳播、獲獎選手音樂會以及其他相關活動,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權屬于主辦方。
6.比賽主辦方是本次賽事的最高組織機構,有關比賽各項事宜的最終解釋權和決定權歸比賽主辦方所有。
總策劃:安冰冰 唐碧蓉 賀丹為
策劃:四川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鋼琴教研室
主辦:四川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鋼琴教研室
協辦:柏斯琴行(四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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