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適逢86版《西游記》播出30周年,西游經典被集體重溫,其中主題曲《敢問路在何方》 被歌唱家蔣大為唱紅,寫下這支旋律的作曲家許鏡清卻很少被提及;根據民歌《瀏陽河》改編的鋼琴作品為廣大中國琴童所熟悉,但不少學生和家長只記得那是“郎朗彈的”《瀏陽河》;經典作品《牧童短笛》被反復彈奏,在網絡分享平臺上卻見不到“賀綠汀”的名字。記者發現,在國家大劇院的演出目錄上,歐洲的歌劇都標注了作曲家的名字,例如威爾第、瓦格納等等,而中國歌劇的名字前卻一律以“原創”代之……
“中國作曲家被‘隱姓埋名,似乎已經習以為常了”,上海音樂學院作曲系系主任葉國輝表示,要推動藝術創作、誕生優秀原創作品,首先要從“給予創作者應有的尊重”做起,只有尊重作者,尊重原創,尊重版權,才會誕生更多好作品。
國內的音樂版權保護為何進展緩慢
30年來,86版《西游記》重播3000余次,劇中的音樂和歌曲廣為傳唱,但劇中14首歌曲、33段配樂的作者許鏡清,卻聲名不顯于眾。
早年接受媒體采訪時,許鏡清提到自己的作品《豬八戒背媳婦》風靡網絡,被各類影視劇、視頻作品、晚會無數次使用,但自己得到的版權收入甚微。單單彩鈴這一塊,他聯系了音樂著作權協會后,才勉強討要到40多家分銷網站支付的總計不到8000元的報酬。
“而相同的情況若發生在國外,權益機構沒有盲點,一首歌在哪里唱、唱了多少遍,都有明細的監控和收費標準。”作曲家、《中國好歌曲》音樂總監安棟告訴記者,“以一位居住在曼哈頓的二三線作曲家為例,信箱里幾乎每天都會收到大大小小的匯款通知,金額從2美元到200美元不等,都來自使用他作品的商家。如此累計,每月其在版權上獲得的收入不會低于7000美元,這些都是行業常態。”
應該說,這些年我國在音樂作品的署名權保護上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但在作品版權保護上,仍然亟須更大的改善。大成律師事務所李偉華律師告訴記者,中國著作權法并不比國外的落后,但是音樂作品在商業使用中確實很難做到仔細具體的監控,加上長期以來使用者或消費者的“免費意識”,讓作曲家的維權變得更為艱難。為此,中國專門設立了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旗下有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作曲家只要申請加入音著協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協會就會定期集中向市場上使用的音樂作品收取版權費用,再轉交到作曲家手中。”李偉華坦言,具體到費用的標準,目前仍停留在雙方協商的階段,而在作曲家個人與大型商業機構的談判中,無疑大多處于劣勢。
觀眾為何只知明星不知作曲家
幕后的創作者遠不如臺前的演奏演唱者那么引人矚目,中國的作曲家們大多身處鎂光燈打不到的后臺,得不到充分重視和關注。除了權益保護體系不完善之外,其實也與社會文化氛圍、公眾的音樂素養、藝術基礎教育有關。
安棟認為,“只知道明星,不知道藝術家,音樂就成了娛樂消費品”,更多人在接觸古典音樂作品的時候,只關心聚光燈下的演奏者和演唱者,“郎朗彈奏”“李云迪演奏”成為作品吸引觀眾的標簽,而大眾對于音樂學習研究的興趣遠遠低于消費的興趣。
“別說業余的愛樂者了,中國的音樂從業人員對中國作品的重視和專注也是遠遠不夠的”,樂評人李嚴歡談到,藝術院校中,專業音樂學習者缺乏考據精神的情況屢見不鮮,音樂學院甚至發生這樣的事:有科班生認為奧地利作曲家舒伯特是法國人,作曲系學生把《牧童短笛》的作者說成丁善德老師……一些劇場在印制節目單的時候不夠規范,在音樂會節目冊上,往往見不到“原曲作者”“鋼琴改編”等條目,卻不知道,小小一本節目冊,恰恰正是觀眾直接獲得音樂知識的有效載體。
如何建立更為有效的音樂科普平臺,培養群眾欣賞、學習音樂的能力,是作曲家們被“埋沒”的感慨中,引出的另一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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