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6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候選人員選拔通知
校人字〔2016〕52 號
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16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專欄”及我校下相關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人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推薦工作按照《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吉林大學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選派辦法》等文件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二、申請人請查閱國家留學網(詳見國家留學網(《2016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專欄》(
http://www.csc.edu.cn/chuguo/s/334
)以及我處2015年12月11日“校內通知”公布《關于開展2016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5〕280號,
http://oa.jlu.edu.cn/cache/201512/show230896.html
)中文件精神。
三、在材料上報之后、正式結果出來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派項目。錄取之后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擅自放棄、推遲、改派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批準,2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四、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17年5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五、日程安排
㈠3月9日(星期三)——10日(星期四),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表格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http://rsgl.jlu.edu.cn“下載管理”專區下載)。
㈡3月11日(星期五)——13日(星期日),各中層單位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本單位推薦人選及順序。
各中層單位需匯總外語考試成績證明、邀請函等復印件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復印件),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表格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
http://rsgl.jlu.edu.cn“下載管理”專區下載),同時報送電子版quyuji@jlu.edu.cn),與《登記表》一并報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南校區行政樓820室)。
㈢3月14日(星期一)——19日(星期六),學校按項目要求審查申報資格,確定推薦人選。
㈣3月20日(星期日)——3月28日(星期一),擬推薦人員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學生類項目填報學生類表,上交相關職能部門。
確認無誤后,在網上正式向留學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擬推薦人員將打印出的相關表格及有關佐證材料(復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單位進行審核,《單位推薦意見表》(以下簡稱《意見表》,由中層單位負責人手寫500字以內推薦意見、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將推薦意見以word文檔格式發至指定郵箱(word文檔文件名為“XXX學院/中心、所XXX同志單位推薦意見”)。
㈤3月29日(星期二),由被推薦人員本人將所有正式表格原件及其有關佐證材料的復印件(所有材料均使用A4復印紙打印,申請表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曲別針別好,并將相關材料報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統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經學校審核通過后統一上報留學基金委。
六、有關說明
㈠為提高錄取率,保證海外研修人數,提高海外研究效果,請各中層單位和申請人員積極配合學校,完成以下工作。
1.學院承擔工作:請各中層單位應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并指導教師申報,協助申報教師完成研修計劃等相關內容的論證、審核及材料組織工作,確保質量;各中層單位應按該研修計劃對海外研修人員進行季度考核、跟蹤管理,對留學人員研修報告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學校備案。
2.留學人員承擔工作: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學院、學校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每3個月向推選學院/中心、所、學校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
㈡申請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干成員的,請在《申請表》及《一覽表》的“備注”欄內注明平臺、基地、實驗室、學科名稱。
㈢各單位及申請人申報前請事先登錄國家留學網,熟悉網上報名系統及相關要求,提早填寫報名系統中所要求的各項欄目。
㈣申報材料若填報不實,將取消申請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內申報資格,并在下一年度減少所在單位派出人數。
㈤“職稱證書”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在提交正式材料時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領取。
㈥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相應出國項目的要求參加外語測試或培訓,并將成績單原件交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正式邀請函(建議派出時間在2016年9月以后);獲得邀請函將作為最終派出的院校/科研機構,留學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換外方院校及推遲派出等手續,因此請各位申請人在取得邀請函時要慎重考慮。學校在確定推薦人選時,將優先考慮符合條件的人選。
㈦在申請外方正式邀請函時應同時請外方合作者提供其個人簡歷,主要包括國外合作者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內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合作者簡歷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
㈧留學基金委加大目標管理,因此我校將對留學人員進行跟蹤管理,請申報教師在填寫《登記表》中“擬申請留學人員申報表”時與項目錄取派出后的填寫“留學回國總結”研修計劃相結合,并向所在學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學總結,考核期研修計劃完成情況。
㈨確定的推薦人通過國家留學網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時間為2016年3月20日——4月5日。根據以往經驗,提交較集中的時間為網絡開通時間的后半程,屆時網絡將十分擁堵,建議各位推薦人選能提前熟悉系統、提前組織上報材料,尤其是“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研修計劃”,最好事先以TXT格式文本按照字符不超過3000字的要求詳細論證;為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可行性,便于調整,請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日程安排提交正式表格,提前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審核申報材料。
㈩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規定,研究生項目允許在職人員申報攻讀博士、碩士研究生項目;同時填寫《吉林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申請表》;具體情況請咨詢研究生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教務處等相關職能部門。
(十一)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國項目2群”QQ群(群號:209179949 ,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將在群內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南區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學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選派辦法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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