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16年音樂類專業省外招生考生須知
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持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每人報名、考務費共計100元。考點地址及考試時間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且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
(三)我校只招收考點所在省份來源考生,不接受考生跨省報名考試。
(四)在安徽招生的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不含舞蹈方向。
(五)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不能兼報,兼報成績無效。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的聲樂和西洋樂器考生可以兼報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但必須單獨報名、單獨考試,成績單獨排隊。
(六)我校音樂類專業只招收文史類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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