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錄取說明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錄取
(一)河南省
1.音樂學專業: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總分不低于140分,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數線的70%,按省統考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音樂表演專業:
①音樂類考生: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主科成績不低于85分,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中民族樂器不招古琴、葫蘆絲、巴烏。
②體育舞蹈類考生: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體育舞蹈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主科成績不低于145分,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體育舞蹈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③空乘類考生:使用河南省空乘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合格,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二本分數線的70%,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只招女生,身高不低于164cm。入校后在我校旅游管理學院學習。
3.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主科為聲樂、西洋樂器的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 兼報專業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二)安徽省、湖南省、山東省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考生必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當地有專業統考,還須取得當地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3. 音樂表演專業:按校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校考專業總分(主科+副科)從高到低錄取。其中民族樂器不招古琴、葫蘆絲、巴烏。
4.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只招聲樂、西洋樂器考生。按校考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 兼報專業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6.當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視覺傳達設計、雕塑、繪畫、書法學專業錄取
(一)河南省
1. 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數線的70%。視覺傳達設計、雕塑、繪畫三個專業使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兼報專業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書法學專業使用省書法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山東省、山西省、江西省
1. 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美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考生必須取得鄭州大學美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當地有專業統考,還須取得當地省級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3. 專業錄取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兼報專業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4. 在湖南招生的書法學專業使用鄭州大學書法校考成績,按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
使用河南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要求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定分數線,專業課成績高于省定本科分數線30分(含),錄取時按專業成績與文化課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錄取,當總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自主招生、定向生、專項生錄取
1.自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自主招生政策和我校自主招生簡章規定錄取。
2.新疆哈密地區定向生招生:要求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以上,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且只錄取與定向單位簽訂有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3.國家扶貧專項、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國家相關招生政策錄取。
4. 定單定向醫學生:在河南省提前批次錄取,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本科一批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取的新生須在開學報到第一周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未簽協議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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