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認定原則
學校對參加測試的考生,根據其藝術水平測試成績并結合學校招收高水平藝術團項目需要和計劃人數進行認定,擇優選拔。對于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六、公示結果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考生須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培養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高水平藝術團被錄取后在校期間須無條件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定。
七、錄取政策
1、測試成績優秀者
對于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設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須第一順序志愿報考。下同)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達到當地省(區、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由學校提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后,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之一(不含大禹學院且專業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志愿。
2、測試成績合格者
對于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我校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予以錄取。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加5分)參加專業排序。
3、凡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區、市)有統一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考生須參加測試且成績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優錄政策。
740)this.width=740"> 日木,羌族棰擊膜鳴樂器。又稱羊皮鼓。漢稱羌鈴鼓或羌族手鼓。流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