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理知識:調式的概念
若干高低不同的樂音,圍繞某一有穩定感的中心音(穩定音),并按照一定的音程關系組織在一起,成為一個有機的體系,稱為調式。
調式是在調性的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一種音樂體系,它主要反映了音樂中音與音之間的關系。在調式中,每兩個音之間的關系既可以是半音(小二度)關系、也可以是全音(大二度)關系、還可以是增二度、小三度等關系。這種不同音高關系的音組合在一起,就引起了一系列的相互的傾向性。在調式體系中,起著支柱作用的音能夠給人以穩定感,叫做穩定音,其它的音不具備穩定感,叫做不穩定音。在穩定音中其穩定程度是不相同的,以主音最為穩定,所以主音具有中心音的作用。
在音樂的進行中,不穩定音總是具有進行到穩定音的特性,這種特性叫做傾向。由不穩定音根據其傾向進行到穩定音,叫解決。在音樂的進行中,從不穩定到穩定,就破壞了穩定而要求繼續發展,這種不停的運動便構成了調式表現力的基礎,也是調式音級運動的內在動力。在某個調式中的穩定音,到了另一個調式中則可能就成為不穩定音,即使在同一個調式中由于和聲的處理方式不同,穩定的音也可能暫時處于不狀態之中。(這些內容將會在《和聲學》中學到)
由此可見,音樂在運動中是有組織、有規律的,并且有一個中心音(主音),還有僅次于主音穩定性的音,有的音表現出穩定或相對穩定,有的音則不穩定。歸納這些現象,可以得出結論:若干個不同音高而有組織的音,按照一定的關系(音高關系、穩定與不穩定關系)組成一個體系,并以一個音為中心(主音),這個體系叫調式。在調式體系內的這個中心音就叫做主音。
樂曲的結束音,一般都是主音,也有少數例外。有時為了表現樂意未盡、音樂尚末結束,而讓音樂故意不結束在主音上,有意結束在屬音(主音上五度)或其它的音上,造成一種不完滿的感覺,讓人繼續回味。也有開放式的樂段,它的結束音并沒有落在主音上,這就意味著還有一個樂段緊接其后。
調式中的音,從主音到主音,按高低次序排列起來,叫做“音階”或“調式音階”。不同的調式,它的音階結構是不相同的。
音階由低到高排列叫做“上行音階”,或簡稱“上行”;反之,音階由高到低的排列,叫做“下行音階”,簡稱“下行”。音階中的各音叫調式音級。調式音級除了有各自的名稱外,通常是以羅馬數字來標記的,叫音階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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