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業考試
音樂學(師范)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50%;2.鋼琴或器樂,占50%。
◆聲樂:自選歌曲一首,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自選練習曲一首,要求背譜。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包括:1.視唱練耳:聽辨音,占40%;視唱,占40%。2.樂理,占20%。
◆聽辨音(筆試):聽記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弦、節奏、旋律等。
◆視唱(面試):限五線譜。考試項目為旋律視唱、旋律模唱、節奏模仿。
◆樂理(筆試):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強、五線譜記譜法、基本節拍節奏、調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記號等。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50%;2.鋼琴或器樂,占50%。
◆聲樂:自選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
1.基本練習:兩升兩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琶音(雙手四個八度同方向);
2.自選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3.自選樂曲一首。
以上考試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樂曲兩首,要求背譜(可重復一試曲目)。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樂曲)。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最終專業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二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30%,三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70%。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
◆聲樂:歌曲一首,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
1.練習曲一首,占50%;
2. 復調作品一首(限選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占50%。
以上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作曲:1.和聲基礎,占50%;2.聲樂曲寫作,占50%。(均為筆試)
◆指揮:1.和聲基礎,占50%;2.將樂隊總譜改寫為鋼琴縮譜,占50%。(均為筆試)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聲樂: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1.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屬七和弦、減七和弦琶音(雙手四個八度同方向),占5%。
2.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占30%。
3.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占40%。
4.樂曲一首,占25%。
以上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
◆作曲:
1.筆試,占50%:鋼琴曲寫作。
2.面試,占50%:①鋼琴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讀譜和視奏;④即興演奏。
◆指揮:
1.指揮,占50%:雙鋼琴代替合唱隊或樂隊。考生需自帶伴奏和樂曲鋼琴縮譜,需準備總譜三份。合唱指揮準備一首合唱作品,樂隊指揮準備一首樂隊作品。
2.面試,占50%:①音樂技能:鋼琴演奏、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任選一項);②樂隊總譜或合唱譜視奏;③即興演奏;④聽音能力測試。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