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認定及公示
我校根據藝術團的實際需要,對復試考生按照分項目藝術專項測試總分排序,由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核,決定合格考生認定名單。若某藝術專項沒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則取消該項目本年度招生計劃。我校預計于2015年3月發出復試結果通知。進入公示名單的合格考生,在簽訂《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認定協議書》、明確入校后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后,將在教育部陽光平臺進行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站所發布的有關通知。
五、相關政策
所有經我校公示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招生錄取線的將依據高考成績按志愿順序錄取,未達到我校招生錄取線,但在優惠錄取認定范圍內,將根據其藝術單項測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需擇優調劑錄取。高考體檢等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 其他
本次藝術團招生選拔工作,在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七、 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網址:http://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學生藝術團電話:021-34208395
(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學 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 藝術教育中心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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