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報考須知
1.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專業測試的,考生須參加測試并取得合格證。
2.考生預期高考成績應至少高于所在省份普通文理科一本重點線,達不到的考生不建議報考。
3.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過程中全程錄像,測試結果按教育部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因學校在北京、上海、廣東、湖北、黑龍江、遼寧、西藏、海南8個省份沒有文史類招生計劃,故上述8省份不設文史類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
5.合格考生應在取得高考成績單和網上填報志愿后第一時間傳真或快遞高考志愿表和成績單復印件至長安大學招生辦(注明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聯系電話,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確認高水平藝術團錄取資格,未辦理者按本人自愿放棄高水平藝術團錄取資格處理。生源地高考志愿表中設置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特殊錄取批次的,考生應在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錄取批次填報志愿為有效。(截止時間:2015年7月5日)
6.我校將根據藝術團的發展需求、考生報考意愿及藝術特長測試分數,擇優認定候選人資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在考生自愿的基礎上與被認定的考生簽訂協議書并生效。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將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個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藝術類專業學習。進校后必須參加藝術團日常排練、集訓、演出、比賽等活動,同時遵守藝術團的各項規定。若違反協議,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7.合格考生高考成績和高考位次公布后第一時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本人高考成績和高考位次(系統采集數據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日17時)。
8.如教育部另頒新規定,本簡章將參照相關文件要求做相應的調整。
9.本簡章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長安大學團委負責解釋。
10.學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八、聯系方式
考試地址:西安市朱宏路北段,尚苑路長安大學渭水校區(北校區)
招生辦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 真:029-82334099
藝術團選拔咨詢專線:029-83135171 82334779
監督舉報電話:029-82334043
投訴受理電話:029-83135304
網址:http://zsb.chd.edu.cn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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