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它事項
1.考生參加測試期間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自理。
2.考生測試時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
3.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若簽約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的最低錄取線,也被視為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將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個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藝術專業學習。進校后必須參加藝術團日常排練、集訓、演出、比賽等活動,同時遵守藝術團的各項規定。若違反協議,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2—27406480 15302070572
傳 真:022—27890908
郵政編碼:300072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天津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310室,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收(信封務必注明“高水平藝術團報名表”)
九、附則
1.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2.我校在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過程中全程錄像,按教育部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2-27403794。
3.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負責最終解釋。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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