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專業(方向)、招生計劃、考試科目、學費標準、錄取辦法及設考點省份詳見“附件1”;各考點報名、考試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各專業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3”。
四、報名辦法
(一)我院考點設在廣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東、江蘇、山西、河北、安徽、甘肅、浙江、重慶、福建、黑龍江等15個省。設考點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點報名考試,在其它考點考試的成績無效(如為本省不設考點的專業,可跨省報考)。不設考點省份的考生,可直接到我院南寧考點報考或就近選擇我院設考的任何一個考點報考(由于各省考點接收省外考生的規定均有不同,考生必須提前準確了解所赴考的省考點是否接受省外考生報考)。
(二)考生按類別(以代號分類)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可以兼報同類別的所有專業(方向)。外省考生僅限報考一個考試類別;廣西考生在考試不沖突的前提下,可兼報不同的考試類別。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時間詳見附件2):
1.廣西考生:登錄我院招生資訊網“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打印《報名確認單》,按照《報名確認單》上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
2.外省考生:
(1)設有考點省份的考生:如考點為系統報名的,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2015年高考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證(簡稱《省藝術統考證》,按所在省考點的規定和程序報名。如考點為手工報名的,還需附上填寫好的《廣西藝術學院2015年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報名現場領取)、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不設考點省份的考生:憑填寫好的《廣西藝術學院2015年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報名現場領取)、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和《省藝術統考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按所選擇省考點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報名。
3.華僑及港、澳、臺人士報考我院必須參加我院專業考試(可任意選擇專業考點),專業報名及考試要求與內地考生相同。
五、專業考試
(一)考生按考點規定憑本人身份證、我院《專業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二)我院廣告學(媒體創意)、風景園林、藝術教育、文化產業管理(演藝策劃與管理)本科專業,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科類考生招生,考生無需參加專業考試。
(三)我院美術學(文化藝術管理)、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本科專業,廣西考生不需參加我院專業校考,只須取得全區藝術統考相應類別專業合格資格;外省考生須參加我院專業校考并合格(如各省另有規定的,按該省的規定執行);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四)考生只能參加一次專業考試。如果同一個專業考生多次參加考試,最終成績以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準。
(五)凡屬省統考不涉及的本科專業(方向),考生無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可直接參加我院的專業考試。廣西統考不涉及的專業(方向)有:美術學(美術史論、美術理論與批評)、藝術設計學、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表演(歌舞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舞蹈表演(國標舞)。如各省對報考專業(方向)有統考達標要求的,按該省的規定執行。
(六)對在我院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其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校學習的,取消其學籍。
(七)2015年4月10日左右在我院“招生資訊網”公布專業考試成績,統一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凡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藝術類招生考試有關規定,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