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旋律
三升三降調號內各自然大調、和聲小調及中國漢族五聲調式調性聽辨(根據主和弦、音階或旋律);4-8小節單聲部旋律聽寫(含經過式或輔助式變化音);8小節二聲部旋律聽寫(含經過式或輔助式變化音)。
(二)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鋼琴調律方向,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不含指揮)
1、音程
其范圍限于純五度內自然音程。聽辨旋律音程、和聲音程的音位與名稱。
2、和弦
其范圍限于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聽辨分解和弦、柱式和弦的音位與名稱
3、節奏
聽辨2/4、3/4、3/8三種單拍子;聽辨各種常見節奏型及組合(均分、附點、后附點、切分、三連音、均分音型中的前休止);聽寫4-6小節節奏短句(含1條聽旋律寫節奏)。
4、旋律
一升一降調號內各自然大調、和聲小調及中國漢族五聲調式調性聽辨(根據主和弦、音階或旋律);4-6小節單拍子旋律聽寫(可用五線譜或簡譜記譜)。
三、《視唱》考試大綱
(一)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含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音樂表演(指揮)方向)
錄音藝術(含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考1、3、4小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考2、3、4小題;音樂表演(指揮)考2、3、4、5小題。要求按表情、速度、力度等標注演唱。
(1)一個升降號各調式12~16小節單聲部旋律,含經過式、輔助式變化音;
(2)兩個升降號各調式16小節左右單聲部旋律,含經過式、輔助式、換音式等變化音;
(3)名曲主題單聲部視唱。8-16小節,大致標準為:三個升降號以內各調式,可含各類變化音,可含高低音譜號轉換。
(4)節奏,8~12小節左右,含基本劃分、附點、三連音、切分、休止符等節奏型,2/4、3/4、4/4、2/2、3/8、6/8拍子。
(5)二聲部旋律,8~12小節,和聲性或復調性,兩個升降號各調式,含經過式、輔助式變化音。
(二)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鋼琴調律方向,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不含指揮)
(1)單聲部旋律視唱:一升一降調號范圍內的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或中國漢族五聲調式、含經過式、輔助式、換音式臨時變化音
(2)節奏短句:
、2/4、3/4、4/4、3/8、6/8拍子;
、诳沙霈F弱起節奏、三連音、切分音(含連續切分)等。
四、《作曲I》(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考試大綱
1、考試性質
《作曲I》(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科目考試是為招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表演專業指揮方向本科生,實施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
2、考試的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下考試內容:1、為歌詞譜曲;2、依提供的動機或旋律片段寫作單聲部器樂小品。
3、考試方法和考試時間
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4、參考書目
(1)《歌曲寫作教程》,陳國權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2)《樂器法手冊(增訂本)》,梁廣程、潘永璋編著,人民音樂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