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驗的愛好者都知道,要想吹好葫蘆絲巴烏,僅僅掌握三十種吹奏方法是遠遠不夠的,同時還要學習掌握與演奏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多項演奏能力。從數量上看,梳理后共有十九項,從性質地位和掌握難易角度看可分為三個層次。詳細情況請看右下表。
在充分考慮十九項演奏能力各自不同性質特點的基礎上,可分別按“基礎能力、擴展能力、綜合能力”進行歸類定位。
所謂基礎能力是指演奏者結合樂件本身特點實現演奏基本要求的能力。所謂擴展能力是指為達到某些特殊效果和要求演奏者應該掌握的一些專門、專項能力。所謂綜合能力是指為達到演奏最高境界和水準,演奏者應具備的能力。
各項演奏能力之間的聯系不像演奏方法那樣緊密有序,如轉換調與板式結構之間幾乎沒有任何聯系,學習掌握可以分別也可同時進行。每項能力尤其是三項綜合能力的養成,需要多年的積累和沉淀,要求練習者既要用心也要用腦。
與“吹奏方法”比“演奏能力”的顯著特點是,在不同種類樂件之間可以相互借鑒,甚至有的可以通用,如基礎樂理、情感控制等。“能力”既獨立于“方法”之外,又服務、制約、規范、指導方法的選擇和運用,是每位演奏者必須遵循的隱性標準。二者的關系還可描述為:方法就是“硬”能力,能力就是“軟”方法。
“吹奏方法”是每位初學者的學習重點,“演奏能力”是中等程度以上練習者的學習重點。對高水平的演奏者而言,吹奏方法與演奏能力如同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