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及條件
1、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男女不限。
2、喜歡藝術,熱愛自己的專業,具備良好的音樂素質。
3、有良好的樂感、節奏感、表現力。
各專業招收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聲樂專業
1、視唱練耳(視唱、聽力測試)
2、聲樂演唱(準備三首作品,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兩首,考生自行準備CD伴奏音樂)
3、評分標準:
①有較好的歌唱狀態,聲音統一
②音準、節奏感好,
③吐字準確、清晰,能完整地表現歌曲的風格和情感。
二、鋼琴專業
1、現場演奏:考生自選曲目兩首(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2、評分標準:
①演奏姿勢,演奏方法,基本功。
② 演奏的速度,準確性,流暢、完整。
③演奏音色、層次、力度變化。
④ 對音樂作品的理解,音樂風格,音樂形象,樂感及表現力。
⑤ 作品的實際深淺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質量如何。
注:1、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程度的曲目。
2、參考考生大指和小指能伸開八度,手指有一定的靈活性和協調性。
三、古箏專業
1、自選曲目演奏:傳統曲目和現代曲目各一首,每首5分鐘以內。背譜彈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現場視奏:通過抽簽選定樂曲,彈奏其中一個樂段旋律。
3、評分標準:
(1)演奏姿勢正確,表情大方自然,演奏技巧扎實熟練。
(2)樂曲演奏完整流暢,音色優美、情緒富有感染力。
(3)自選曲目和現場視奏的音準、節奏、力度、技巧等。
(4)演奏作品的難易程度及完成的質量。
注:校方提供D調、G調古箏各一臺,學生也可自備古箏演奏。
740)this.width=740"> 納格拉,清代史籍中稱哪噶喇、奴古拉,維吾爾族、烏孜別克族棰擊膜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