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復試日程安排(見附件)。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專業外語筆試、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四部分。
1、專業筆試或技能測試。考試科目必須是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的復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試卷分值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2、專業外語筆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試卷分值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3、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理解能力和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由考生抽簽方式確定測試題目,時間以每人10分鐘為宜,分值為50分,3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4、專業綜合面試。專業綜合面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并對專業外語水平、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協作精神、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全面考查。時間以每人20分鐘為宜,分值為50分,3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同一學科的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試題難易程度、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參加面試的教師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組應對每位考生的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情況進行現場詳細記錄與錄音或錄像(錄音或錄像設備由學院準備),錄音或錄像資料與復試記錄材料報研究生處存檔。
十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各學院應結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突出與加強對考生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的考查。
十三、對符合參加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高職高專考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考生)必須進行加試。加試的科目必須是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的兩門加試科目。加試科目的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每門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學院要對同等學力考生進行嚴格的業務復試,如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經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再次進行復試。
十四、總成績計算(成績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滿分500分)與復試成績(滿分300分)的分值比例為6:4。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成績/3*0.4。
十五、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堅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擬定。學院要分專業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分專業擬錄取名單,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生源優先錄取。對不予錄取的考生要明確不錄取意見(①計劃受限,不予錄取;②專業外語筆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③專業筆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④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⑤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⑥加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等)。
十六、定向培養研究生在錄取前必須與定向單位和學校簽訂協議,否則不予錄取。
十七、為保證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增加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名單、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在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監督。二是實行復試錄取工作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在規定時限(自公布復試成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的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聊城大學201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舉報電話:0635-8239267,郵箱:yzb@lcu.edu.cn.
十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復試錄取工作中要堅決制止不正之風,對違反復試規定、弄虛作假的招生單位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取消導師資格和專業招生計劃,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聊城大學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