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2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9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件無效)參加初試。
3、初試科目: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聯考初試科目為兩門,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學術型研究生,以及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等專業學位覆蓋領域的初試科目為三門,其他學科門類(含專業學位)的初試科目為四門。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①全國統考、聯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4英語二、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98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397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法學)、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414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以上科目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考試大綱。
②我校自命題科目:非統考、聯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請在相應學院(系、所、醫院)網站上查閱。
“強軍計劃(單考)”的初試科目為:111單獨考試政治理論、241英語(單)、第三單元和第四單元科目與統考考試相同,但如應試數學,考試科目為611數學(單);應試醫學,考試科目為780基礎醫學綜合。單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先選擇統考考生的初試科目,現場確認后由我校統一調整為“強軍計劃(單考)”的初試科目。
③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
4、初試地點: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
5、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復試時間預計為2015年3-4月。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在復試時所帶材料:準考證(請保留準考證至2015年9月)、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本人身份證、成績單、檔案單位政審材料,軍校學歷考生,單考考生,以及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管理碩士的考生須出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或者學歷認證書面報告原件,國外學歷學位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原件,否則不予復試和錄取。
復試形式:口試與筆試、理論與實驗(臨床操作)相結合。復試內容:①專業課筆試;②外語水平測試;③綜合素質及能力的考察。關于復試的具體要求和安排屆時請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所報考學院(系、所、醫院)網站。凡初試成績合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的兩門課程名稱待下達復試通知時由相關學院另行通知。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繼續加強復試工作,實行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均須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
五、體檢
體檢時間:考生參加體檢的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并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
六、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占初試與復試總成績的比重在30-50%之間,具體比重由學院(系、所、醫院)在復試之前確定并公布。任何一項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歷證書造假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以及在職不離崗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錄取時確定學位類型(學術型學位或專業學位)、就讀學院(系、所、醫院)、專業、學費、獎學金等級、培養方式等信息,上述錄取信息上報國家后,不再更改。
七、學制、學費和獎助學金
1、我校碩士研究生實行3年制彈性學制,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優秀碩士生可申請提前畢業。
2、按照國家政策,從2014年開始,研究生實行收取學費制度。無論新生第一學年是否享受獎學金,均須報到時繳清第一學年的學費。學校將按照國家和湖南省的規定收取學費,同時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生(MBA、MPA、工程管理碩士以及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發放助學金。在修業年限內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究生,可評選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學校為研究生設置的獎助學金。具體的獎助學金政策,于2015年3月復試時確定并公布。
另外,我校對在校全日制脫產研究生設有近30種校級獎勵金,如米塔爾獎學金、寶鋼教育獎、西南鋁教育獎勵金、海航高校獎學金、比亞迪獎學金、山河英才教育獎學金、世紀海翔酬勤獎學金、茅以升專項獎、陳新民獎勵基金、黃培云教育獎勵金等,最高獎勵基金為10000元/人。我校校級獎勵金詳情可參見:http://www.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八、違規處理: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國家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招生咨詢
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規渠道是:中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its.csu.edu.cn/yjsy/)以及中南大學各二級研究生招生培養單位的官方網站(發布該二級單位有關研招信息,主要是招生宣傳、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和復試信息等),或者“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對于其他網站發布(含轉載)的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信息,我校均不予認可。
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0731-88876806,傳真:0731-88876474,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932號中南大學校本部三辦公樓301室,郵編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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