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其中國際商務、法律(法學)、教育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翻譯碩士、體育碩士、工程碩士、藝術碩士等9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制為二年。
十、學費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其中體育碩士學費標準為12000元/人/年,藝術碩士學費標準為15000元/人/年。
十一、研究生獎助體系
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崗位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
(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立,主要用于資助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補貼。第一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主要依據生源結構來確定。第二和第三學年則根據研究生的綜合表現(包括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家庭經濟狀況等,評定標準待定),每年重新評定一次獎學金。發放年限不超過3年。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國家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碩士生每年20000元/人,名額占研究生總數的3 %。
(三)專項獎學金。由學校設立或由社會、企業、個人捐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或特定學科/專業的優秀研究生。現我校有延邊成寶獎學金、三星獎學金、寶鋼獎學金、芙蓉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
(四)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按10個月足額發放。
(五)崗位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評定標準及待遇待定)
(六)國家助學貸款。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其他
(一)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前均須仔細閱讀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有關報考條件、考試科目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及說明,凡因未經閱讀而導致的差錯,我校概不負責。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或以上)不同層次的學位。
(三)我校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查詢、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成績、錄取人員名單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單位代碼: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郵政編碼:133002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433-27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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