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參加單獨入學考試的人員
2015 年我校招收單獨入學考試考生約30 名。只接收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的國防系統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推薦的人員報考,不接收社會零散考生報名。
報考條件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工作成績突出;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并獲學士學位后(不含同等學力)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截至2015 年9 月)或四年以上(即2011 年9 月以前大學本科畢業參加工作),業務優秀,己發表過研究論文的業務骨干;
3.由所在單位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
4.身體健康;
5.單獨入學考試的考生一律不能調劑錄取。考生錄取后作為原單位定向培養,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在校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人事檔案和工資等關系,并與原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培養碩士生協議。畢業后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和在校學籍檔案寄給考生單位人事部門。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2015 年教育部在學歷(學籍)審查方面將加強管理,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或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在招生單位核查報名信息時,將認證報告交招生單位核驗。
2.在職考生須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和錄取問題所引起的有關糾紛,與招生單位無關。
3.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考生報名時必須準確填寫報考類別,一經確認,不得隨意更改:
⑴ 非定向就業——須調人事檔案,畢業后“雙向選擇”就業。
⑵ 定向就業——人事關系不離開工作單位、畢業后仍回原定向單位或定向地區的人員,包括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以及國防生、單考生、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單考生、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
均不調人事檔案,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4.2015 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考生必須記住網上報名的報名號,并于教育部規定的日期憑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憑學生證)到當地有關報名點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并現場采集圖像(我校招生單位代碼為10287)。網上報名時間:2014 年10 月10—31日;現場確認時間:2014 年11 月10—14 日。
5.凡報考我校強軍計劃、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報考點報名和參加考試,其他類考生可在當地省級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和參加考試。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應于2014 年10 月25 前,持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或政治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經校研究生院同意蓋章簽字后,于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大學本科歷年學習成績單和發表論文(復印件)到我校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并現場采集圖像(交納報考費:300 元/人,考生自理);
6.考生須正確選考外國語語種及其他考試科目(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否則由我校指定。
7.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初試、復試、錄取和學籍資格。
三、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日語、俄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的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題。強軍計劃、單獨考試考生入學考試的筆試科目為111 政治理論、241 英語、614 高等數學、專業基礎課共四門以及在復試階段的筆試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科目及科目代碼見招生專業目錄。凡報考哲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和部分管理學專業不要求選考高等數學,考生可按招生專業目錄中相應學科、專業選考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
3.強軍計劃、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考生初試考試地點: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考點。
4.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相關報考學科門類的基本復試分數線方能參加我校復試。我校將根據各專業錄取名額和專業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報到時須持有準考證和其它相關有效證件原件(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并提供我校規定的相關材料,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5.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后,在復試時需提交有效證明(CET-4 考試通過證書,相關本科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原件),否則不予參加復試。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以筆試形式加試二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時間將在復試通知中列出)。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后,復試時須以筆試形式加試二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時間將在復試通知中列出)。
6.資格審查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具體安排見網上通知。資格審查時如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并不得進行調劑。